櫻木花雄心裡那個恨呀,以他往日囂張傲慢的格,哪裡能輕易就這麼放過獨孤樵一行人,本以爲大局已定,等下便可好好的辱他們一番,可事的結局卻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。兩個人獨鬥三四百人,不僅全勝,而且人家還好心的爲自己清理了這幫廢,要不是敵人,自己非得要好好謝謝他們。可今天不出這口氣,那還枉爲人呀。事到如今,別無它法,只有拼死一搏了,他心裡一狠,快速的從後的隨從上掏出一把槍,當下便瞄準獨孤樵啪啪的開了數槍。
“哈哈……”
整個大廳裡都是他瘋狂的大笑聲。
事發突然,安全局裡的人員想出手都來不及了,都不忍的閉上了眼睛。過了片刻,並沒有想象中的倒地聲傳出。都不約由而同地睜開了眼睛,便看到了最詭異的一幕。
一共有五六顆子彈,間接順序的飄在高獨孤樵不遠的空中,遲遲沒有落下,彷彿有一雙無形之手託著。這還是人嗎?連子彈都能擋住,恐怕超人都沒有他歷害吧。今天有幸見到這一幕,實在是不枉此生呀!
獨孤樵邪魁的一笑,到了他這個境界。普通一般的子彈並不能傷他分毫,除非是經過特殊改造的穿甲子彈纔可能傷害到他。他手一擺,那些子彈呼呼的急馳向後飛去,不遠不約而同的傳來幾聲慘,櫻木花雄後的幾名隨從立刻眉心中彈而死,眼裡滿是不信恐懼。
驚,又是震驚。
這些人何時見過這種詭異的殺人手法,腦袋立刻一片空白,心裡只有一個想法:以後、將來絕對不能招惹這個鬼神般的人。實在是太恐怖了!
獨孤樵飄向前,在櫻木花雄極度恐懼的眼神中,緩緩的道:“你犯了一個嚴重的錯度。本來你剛纔想對雪晴不利,本已是該死。可我不想現在殺你,那就太無趣了,我真的想看看你有些什麼手段,可你不自量力的想殺我,這已經犯到了我的底線,所以你今天該死,就算是天王老子來了也救不了你。”
狂。什麼才狂。這就作狂,當著在場幾百雙眼睛的面殺死一個背景深厚的公子哥,就算是那牛B的大人也得考慮考慮吧,可獨孤樵就這樣做了,做得那樣肆無忌憚。這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嗎。不能,絕對不能。有人想他不是傻子就是背景大到他們無法想象的存在,居乎全部人都認爲獨孤樵是後者,因爲傻子能有天仙似的人喜歡嗎?能做出這驚心魄之舉嗎?
櫻木花雄死不瞑目,現在都還是兩眼睜得大大的,他無論如何都想不到今天是他最後一次見到太、無論如何也不相信有人敢就這樣殺了他。說他是自大好呢?還是白癡好呢?不管怎樣他死了就是事實,因爲他招惹了一個絕對不能招惹的人。
唉,字頭上一把刀。奉勸各位一句,狼也不是那麼好當的,做一個功的狼必須要有自保的能力。不然就不要出來做狼。做狼實在是難呀!
徐葉荷兩眼一亮,以這種貌,不乏英俊多金的追求者,可從來沒心過。始終覺得那些男人不是真正的男人,只有鐵、冷酷的男人才能稱作男人,其它的一概不配。今天見到獨孤樵這個神的男人。久未過的心似乎出現了一波,心裡淡淡的有了一個模糊的影子。
吳雪晴早就幸福的依偎在獨孤樵懷裡了,始終堅信他的男人一定是這個世界上最好、最強的男人。上天真是待不薄,只要和他在一起,無論何地都是幸福。
人就是這麼傻,只要真心上一個男人,無論他是窮、是富都會無怨無悔的的伴隨在他邊。也許在別人眼裡是天下最傻的傻人,但其中的滋味只有爲當事人的才能明白,名利於我如浮土,世上唯有真!
張仁這個可以說只要跺一跺腳,京城都會晃三晃的主。現在竟也約的覺到害怕,也許他也有膽量殺了櫻木花雄,可殺得這麼明目張膽,就算他權勢再怎樣滔天,也是有一定麻煩的,爬到這個位置的他怎麼會犯如此低級的錯誤呢,略一思考,他還是決定今天無論如何都站在獨孤樵後。現在就像買大小,只要買對了,那就一本萬利。
吳亮現在害怕極了,進也難退難呀。要是進的話,他現在還有膽量把獨孤樵帶走嗎?那不是找死是什麼?恐怕在場所有人都不會爲他到不平,都會認爲他是天下最大的白癡。可退呢?那不是清楚明白的承認自己向惡勢力低頭嗎?那自己還怎麼能披上這件代表正義的外呢。那還怎要混呀!
對了,我今天怎麼這麼蠢呀!自己算哪蔥呀,這麼大的事哪是自己一個小所長能管的,只要我把它上報給市長,那不就沒我什麼事了,唉,真是聰明一世糊塗一時呀。當下趕打電話把這些況上報給市長。直到電話掛了之後,他懸著的心才終於放下,重重的嘆了一口氣。
不到他煩了,可市長這個大人聽到這個消息後,心裡直有一個想法,那就是完了,也許別人不清楚櫻花世家的背景,可在這個位面的他卻知道的非常清楚。想到櫻花世家的爺、唯一的繼承人死在自己管轄的市裡。那如何是好呀!如果這事理的不好,自己好不容易混到的位,那就竹籃打水一場空了。
現在最重要的就是抓住兇手,給櫻花世家一個明確的答覆。否則他們煩都要煩死自己呀,再加上有心人的吹捧,那自己的力就更大了,能毫不畏懼的殺死櫻木花雄的兇手,那肯定也不是一般的主,看來非得要用軍隊的力量呀。好,就這樣辦,他馬上聯繫北京京區的軍長調了一個聯的人馬殺向君悅大酒店。
今夜註定是一個流的夜晚。
今夜註定是一個讓人一輩子無法忘記的夜晚。
今夜註定是一個殺人的夜晚。
……
作為撲街網絡寫手,秦九歌穿越了…… 不對,這穿越的姿勢不對! 我不是廢柴主角,而是反派高富帥? 而且是自己寫的書中的反派高富帥? 而且還搶了廢柴主角的妹子,順便和廢柴主角定了什麼三年之約? 而且三年之約快要到了? 按照自己寫的劇本,眼看著就要成為廢柴逆襲、主角打臉、路人震驚、妹子傾心、天下震動的墊腳石? 自己寫的劇本,含著淚也要演……不對,我命由我不由天,我要扭轉,我要逆天……也不對,作為作者,貌似……我就是天? 那就誰敢言逆天,直接拍死! 我的小說世界不允許這麼牛逼的人存在,不允許,絕對不允許!
八年前,雷霆古城一夜驚變,少城主秦命押入青雲宗為仆,二十萬民眾趕進大青山為奴。八年後,淬靈入武,修羅覺醒,不屈少年逆天崛起。給我一柄刀,可破蒼穹,給我一柄劍,可指霄漢。金麟豈是池中物,一遇風雲便化龍。當修羅子、不死王、雷霆戰尊、古海蠻皇等等一個個封號落在秦命身上,這個一身傲骨的少年踏天而行,帶領一眾摯友紅顏,傲戰八荒,橫掃六合,譜寫一曲可歌可泣的熱血戰歌。
一條枷鎖,鏈住萬千星域。 一顆心臟,沉浮黎明破曉。 …… …… 無數位麵大陸,宗門林立,站在絕巔者,可笑蒼天,瞰大地。本是一代神體,卻得滅世傳承,是沉淪殺戮,還是走上巔峰之道? 且看烏恒如何抉擇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