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讓形了一種理所當然的心理,以為在許硯柏這裡也一樣,誰知道結果讓這麼難堪。不過換個角度想,許硯柏不吃這一套,說明他對林清妙沒什麼想法,也是,雖然許硯柏和蔣千俞的關系好,可他和林清妙卻連話都沒說過幾句。
於貞也沒去跟王璽打招呼,直接離開了。
包廂裡許硯柏又倒了一杯水慢條斯理喝著,像許硯柏這樣的人,又怎麼會看不出於貞那點心思,更何況他暗林清妙那麼多年,林清妙的神態早已烙印在他腦海裡,於貞那表一出來,他就知道在故意模仿,蔣千俞吃這一套,可不代表他也吃。
飯局散了,許硯柏沒有回住的地方,他讓助理將車開到洪楠街,已經是晚上十一點,商場都關門了,街上行人稀,偶爾有一兩個喝醉的人跌跌撞撞從路邊經過。車子就停在商場外面,街對面是一個公園,從公園往右走就是林清妙的家。
洪楠街比起他上學那會兒變了很多,道路拓寬了,公園裡的榕樹也壯了不,路燈也比以前更亮了。
他記得有無數個夜晚,也是在這個時間,下了晚自習,他會遠遠跟在後從這條街經過,也是在這個位置,點上一煙靜靜著,看著回到小區。
大多數時候都和朋友在一起,有時候他也會和蔣千俞一起送,他就不遠不近跟在他倆後,一聲不吭看著走在前方的兩人說笑。
最近這段時間他常常來這邊,偶爾還會去商場裡逛一逛,可一次也沒遇上過。他拿出那張打印出的照片,照片上孩被拍出的半張臉真的和林清妙一模一樣。李警說得沒有錯,守著一個不可能的期待真的是一件很淒苦的事,或許他應該選擇接。就連那麼的蔣千俞不也已經放棄了?
好歹蔣千俞還和從小一起長大,和談了那麼久的,兩人還做過夫妻,可他呢?他和林清妙距離最近的一次就是在高中籃球會上,他中場休息,正好來他們學校給蔣千俞加油,他走到後看著為蔣千俞歡呼加油的模樣,有風吹過來,吹起的發拂過他鼻端。
他從來沒想過年時期渾渾噩噩,暴躁又厭世的他會喜歡上一個生,而且還是一個和他完全沒有在一個世界裡的生。
更沒想到,喜歡上那個生之後才知道和他最好的朋友是,他們是青梅竹馬,彼此慕。他什麼都做不了,只能像一個旁觀者一樣見證他們的。青梅竹馬,從校服到婚紗,都是優秀的人,一起站在最高的地方發,連他也承認,他們是那麼般配。
不過,那麼相的兩個人也分手過一段時間,那是剛上大一,林清妙留在了安城,而蔣千俞考到了別的城市,那一天林清妙突然提了分手,蔣千俞痛苦不堪,因為他正好也在安城,蔣千俞拜托他幫忙打聽一下。
他費了心心思才打聽到林清妙的況,原來生病了,的白細胞突然減得可怕,那時候還沒確診,但況不容樂觀,以為自己得了白病,因為的家族裡有白病史。誰都沒有告訴,自己去掛號做檢查,就連的家人都不知道。
在知道自己況不容樂觀之後就和蔣千俞說了分手。
後來他找到了,知道了生病的事,拜托他暫時不要讓蔣千俞和家裡人知道,怕他們會擔心,他答應了。
其實那時候他存著私心,只有他知道病了,只有他作為朋友去醫院陪,他會為打飯,為買水果,輸的時候他也會陪在邊。
他從來沒有追求過一個生,他用笨拙的方式慢慢靠近。
他承認他確實想要趁虛而,反正和蔣千俞都已經分手了不是嗎?他本來也是一個道德不強的人,知道和蔣千俞在一起之後,他沒有搶,也沒告訴過任何人他的心思,他已經做得夠道義了。
可是那一天,林清妙打消了他所有的想法。
他記得那是在一個傍晚,輸完了側躺在床上,他幫削蘋果,他其實並不會照顧人,那也是他第一次那麼耐心的照顧一個生,蘋果被他削得很難看。他問晚上想吃什麼,沒回答,他自顧自的和聊著天,他也不是很會聊天,盡扯一些廢話,的結果馬上就要出來了,他知道在擔心,在焦慮,他想用自己的方式讓放松下來。
一直沉默了許久,突然開口。
“許硯柏,我不會喜歡你。”
鋒利的水果刀突然一下割在手上,鮮眨眼間就湧了出來,他卻是呆了一會兒才有所反應,將那割開的口子住,住,卻還是順著指往外溢。
是個聰慧的孩子,大概已經察覺到了他的心思。
無法形容當時聽到這話是什麼覺,就是覺得裡某個地方劇烈的痛著,痛到就連手上的痛都覺不到了。
他記得當時的自己,只是無所謂的笑了一下,說道:“你想太多了,是蔣千俞拜托我力所能及照顧一下的。”
沒有再說什麼。
無論是不是看出了他的想法,可這話算是給他的警告。
許硯柏,我不會喜歡你。
所以,你不用白費力氣。
是這個意思。
後來的結果出來了,得的並不是白病,只是病毒染,出院了,和蔣千俞重新和好了。
-見過你的眼睛,我再也沒看過星光。-嘗過你的味道,我沒打算活著回來。 第一次嘗到刀尖上舔蜜的滋味。是從初中那年,許星純喜歡上她的那天起。 外冷內騷x沒心沒肺、破鏡重圓
唐璃第一次見程紹堂,是在大一入學宿舍裡。 舍友家境不俗,與她天壤之別,他是她舍友的表哥。 立在窗邊聽舍友抱怨,百無聊賴擺弄桌上馬克杯的男人,懶散抬眸,窗外陽光灑在他黑色發絲之上,格外令人心動。 唐璃低聲道:“這是我的馬克杯。” 下一瞬,他指骨分明的長指放下杯子,慢條斯理道:“抱歉。”後來那個馬克杯,她用了很多很多年。大學兼職,唐璃站在碩大廣場中.央賣花,十元一束,都是她親手包紮。那天下了點兒小雨,她單薄的襯衫被打濕,路人行色匆匆,對她視而不見。凍到牙齒發顫時,修長的手指映入她眼簾,在涼風密雨中,塞給她一把傘。 她說不要,他便拿走她一束向日葵作為交換。唐璃在人影憧憧中抬眸,看見他肩寬腿長的背影,以及——另一位撐著傘等他的女人,身材妙曼,唇紅齒白。她接過了那束向日葵。他們談了一場地下戀,歷經十月,在萬物生長的初春開始,大雪紛飛的隆冬結束。分手後他再也沒能聯繫到她,於是在某次家族晚宴裡,旁敲側擊地問了問表妹。表妹說:“表哥你是在說唐璃嗎?她轉了專業,還轉了宿舍,聽說下學期要去國外做交換生,歷時兩年。”程紹堂一言不發,心臟如同被人悶聲一錘,饒是他表面偽裝得再好再無恙,夜深人靜時不由得思索——她是真的不要他了。一別數年再重逢,他高高在上貴為甲方,她明艷得體身為乙方人影錯動中匆匆一眼,視線交錯,點頭問好,心中各有千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