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公室里,孟氏的員工都在面面相覷。
孟驕想了想,拿起公章跟著他出去了。
“孟總,您還有什麼事?”
他帶著來到走廊盡頭,站在僻靜的一地方,才說:“哥,什麼事啊?”
孟西城雙手撐著腰,形顯得拔而修長,他神復雜的著:
“你和白月寒到底什麼關系?他為什麼會同意簽這個合同?”
孟驕說:“我是他的助理,昨天晚上,我連夜給他寫了個方案,他今早看過就同意了。”奇怪的看著他:“有什麼問題嗎?”
孟西城蹙著眉:“這麼大一塊,外面的公司都要爭得頭破流,白月寒為什麼會輕易答應?”
他深諳商場的規則,簽下這麼大的單子,不了一番應酬,也不了要給森蘭一點“好”的,如今白月寒什麼都沒要。
況且,白月寒在業界傳聞是非常嚴謹的一個人,公司各項流程也制定的很嚴格,從沒有直接跳過底下那些流程,總裁直接簽的先例。
這不就是破了規矩嘛。
孟驕也覺得奇怪的,這個合同簽的太快了。
“這我怎麼知道,反正是他自己答應的,你一來就我下來給你簽合同了。”
孟西城仍是不放心的看了眼,猶豫了一下說:“你真的沒有答應過他什麼,沒……沒被他?”
這一說,孟驕惱了:“你在說什麼?我是這樣的人嗎?aaron總是那樣的人嗎?我至于為你這破合同這樣嗎?”
抱著臂,氣鼓鼓的說:“這破合同你簽不簽,不簽拉倒!”
最終,孟西城還是與完了合同。
帶著公章和簽好的合同回到了辦公室,見aaron還在,并沒有出門。
“aaron總,合同簽好了。”說了一聲。
他“嗯”了一聲,目仍然盯著電腦屏幕。
又說:“今晚,孟總想請您吃個飯。”
aaron翹了翹角,漫不經心的說:“不必。”
“那我想請你吃個飯,您看您什麼時候方便。”鼓起了勇氣。
剛好,那天給他買的禮寄到了。
原本在敲擊鍵盤的修長手指停下了。
他之所以這麼快答應和孟氏簽合同,就是要讓他孟西城知道,他拿到這個項目靠的就是孟驕。
在商場混跡了那麼久,他不會不知道今天這事不合規矩。
同樣是男人,他不會覺察不到什麼。
他倒要看看,他知道了會怎麼做,繼續把孟驕推給他嗎?那他,就不配擁有!
想到這里,他說:“好。”
“什麼時候?”
“今晚吧。”
孟驕:???
拒絕了孟西城今晚的飯局,卻和一起吃飯,這樣好嗎?
沒得到的回應,aaron抬頭:“今晚不行?”
“行!”
今天剛好是星期五。
下了班,員工們陸陸續續出了辦公大樓。
孟驕和aaron乘著總裁專屬的電梯從頂層直接下來。
給他準備的禮就在包包里,不知道他會喜歡嗎?想著,就忍不住勾起了角。
找了間附近的網紅餐廳,和上次他們去的那家一樣,是個烤店,因為發現,aaron很吃。
經過一周多的時間相,發現對他已經沒有起初的陌生了,他雖然格冷淡,但和他相起來很舒服。
是盛在菠蘿里的,吸收了菠蘿的果香,拿著夾子將烤一塊塊夾在烤盤上,聽著烤盤里滋滋作響。
“aaron總。”
從包里拿出那個致的禮盒放在他面前,第一次給男人送禮,還有點害。
“謝您這段時間來的照顧,這是我為你挑的禮,希你喜歡。”
aaron低頭看了眼眼前的禮盒,心知這應該是孟西城讓給的,淡聲道:“無功不祿,你送我東西做什麼?”
“誰說無功,這段時間您一直在教我做事,跟在您邊,我也學到了很多。”
想了想,還是決定把做他助理,是為了跟著他學習的真相告訴他,不然總有白嫖別人的意思,不道德。
了頭,有些不好意思的說:“aaron總,其實……”
“其實我跟在您邊,是想跟您學東西的。因為之后我也想開一間公司,您是業的強者,管理能力一流。”
aaron有些意外的抬頭。
“你也想開公司?”
孟驕點了點頭,“您放心,我把你當做我的老師,今后我的公司一定不會和森蘭有業務上的競爭。”
“嗯。”
aaron用夾子將烤翻面,然后用剪刀剪碎。
就算有競爭,他也不會在意,畢竟江湖那麼大,都是各憑本事吃飯的。一個初出茅廬的小黃丫頭,要是能有本事從森蘭的碗里搶飯吃,那就搶。
孟驕倒了兩杯冰鎮雪碧,將一杯緩緩推給他。
“還有件事,我想告訴你,不告訴你我于心不安……”
“其實,今天來公司簽合同的孟總,真實的份是我……是我……”
是我男朋友。
他眸黯然,已經在心里替回答,然而,下一秒卻聽說:
“是我哥哥。”
“什麼?”拿著夾子的手一抖,他倏地抬眸。
“是我親哥!”的嗓音格外甜脆。
聽到這句話,他人傻了。
雖然他臉上的表變化不大,但回過神來時,心里已經樂瘋了。
不是男朋友,是親哥哥?
孟驕看見他角的弧度明顯的彎了起來,奇怪道:“aaron總,你在笑什麼?”
“沒什麼。”
aaron稍微斂起了笑意,把烤好的夾在盤子里。
“好了,吃吧。”
他喝了口雪碧,盡量讓自己看起來若無其事,以閑聊的口氣說:“周末打算怎麼過?”
說:“我打算去一趟蘇市。”
“和男朋友去旅游?”
孟驕差點被一口雪碧嗆到:“我沒有男朋友啊!”
aaron握著筷子的手一頓,連手都在抖了。
“真的?”
“我騙你干嘛啊。”
孟驕大快朵頤,拿起雪碧又喝了一大口。
他愉悅的勾了勾角,誤會,原來都是誤會!
他咳了咳,用盡量淡定的聲音說:“你現在大學還沒畢業,還小,不急。”
孟驕說:“我也是這樣覺得的。”
男人,只會影響搞錢的速度。
明天還要去蘇市繼續拓展“跑跑賺賺”app的市場呢!要是拿這個時間跟臭男人約會,得賺多錢!
“aaron總,來,吃。”大大咧咧的將烤盤上烤好的全都夾進了他盤子里。
aaron被投喂著,覺得這頓吃得格外香!
從烤店出來的時候,兩個人都很滿足。
孟驕了漲鼓鼓的小肚子,aaron滿面春風,心愉悅的開口:
“下周跟孟總約個時間,我跟他吃個飯。”
“好啊。”
“我送你回去吧。”
說:“不用,我哥來接我了。”
兩人剛走到烤店門口,就看見一只碩大的鴕鳥,邁著兩條大長,撒著歡地朝著孟驕跑來。
這在城市里,難得見到這樣的場景,周圍的路人都目瞪口呆,忍不住拿出手機拍視頻。
“哎呀,星星。”
孟驕一喜,開手臂,和開翅膀的鴕鳥抱了個滿懷,接著,鴕鳥用脖子一拱,就將孟驕手上的包掛在自己上了。
這個作更是驚呆眾人,路人嘖嘖:
“哎喲,不得了,還是一只會拎包的鴕鳥哦。”路人拍得更起勁了。
aaron抬頭,看見敞篷車里的孟西城遙遙看了他一眼,給他打了個招呼。接著,只見那只鴕鳥也“咚咚咚”的朝敞篷車跑去,用腳爪霸氣的拉開了車門。
紳士的讓孟驕上車。
孟驕和鴕鳥一先一后上了車,一起坐在敞篷車的后座。
朝他揮手告別:“aaron總,周一見。”
鴕鳥目不斜視,則昂首,坐得傲然筆,的小包包還掛在鴕鳥壯碩飽滿的脯上,反而有點反差萌。
路人津津有味的把這一段全拍下來了。
車開走后,aaron手摘下頭上一不小心飄落的鴕鳥,聞了聞,忍不住皺起了眉頭。
“公的?”
那只死鴕鳥,剛剛在他眼前抱了!!!
他瞬間覺得頭上綠云頂,方才好的心瞬間灰飛煙滅。
“aaron總!”
這時,司機來了,一輛黑的悍馬停在他眼前。
他沉著臉,上了車。
隔著車窗玻璃,可以看見aaron手里握著手機,盯著手機屏幕,神肅然。
若是此時有森蘭的高管在場,一定會認為他到了一件棘手的事,然而,若有人此時湊近他的手機屏幕,就會看見他正在搜索:
“飼養鴕鳥違法嗎?”
“怎樣委婉的提醒朋友,飼養鴕鳥違法?”
發現沒有這個詞條之后,他又把“”字去掉,換了“朋友。”
結果居然得知,飼養人工飼養的鴕鳥,不違法?
aaron回到家都還在生悶氣。
他都沒抱過,那只死鳥卻抱上了。
晚上會不會抱著那只死鳥睡覺?
不可以!
他給發了條信息:“鳥類上有兩百多種細菌,而且會拉屎。”
孟驕:???
他一本正經的回:“最近禽流蠻嚴重的,還是要和鳥類保持距離,你剛才那樣抱那只鴕鳥,蠻危險的。”
孟驕發了個小孩哈哈大笑的表。
“星星是我從一顆蛋開始養到大的,一直住在家里,它沒有禽流。”
“嗯。還是要注意。”
發了個ok的表,不過明顯沒有把他的話放在心上。
“皮帶合適嗎?”問。
皮帶?
他想起晚上送他的禮來了。
居然是皮帶嗎?
他打開,當即就系在了腰上,致,合。隨手給發了張上的特寫照片。
孟驕點開照片,看著他的皮帶,目不知覺就被別的地方吸引了。
當意識到的時候,滿面通,紅。
嗯,子,大,好……
一紙三千萬的廣告合約,結束了維持三年的地下戀情,分手那一刻,高歌終於清楚,自己從來就冇有走進過他的心裡。她平靜的簽了字,拿著合約麻利的滾了。她以為他們的人生從此再無交集,卻不想,這纔剛剛隻是開始……某天,慕總裁打電話給某小藝人,“明天有空嗎?”小藝人不耐煩,“冇空!”“這樣啊,其實我是想……”小藝人被撩起好奇心,“想乾嘛?”“想!”小藝人……
民政局內,她的繼妹和男友偷偷領證。民政局外,她看著同樣被甩的男人。「先生,我們都被甩了,不如湊合一下也領個證?」「可以,但要履行義務。」「成交!」露水夫妻,合拍虐渣,人前他寵她上天,人後他卻不愛她。離婚後,他卻失魂落魄,幡然頓悟,千里追妻。墨肆年:老婆,跟我回家!白錦瑟:糾正一下,是前妻!你家也不是我家!墨肆年:那你把偷我的東西還給我!白錦瑟:啥?墨肆年:心!白錦瑟:...嚇死她了,還以為這貨來要兒子了。...
驚蟄從小和奶奶住在鄉下山里頭,一身淳樸,要上高中的時候,被林叔叔接到了城里,去上重點中學,希望她給他門門掛紅燈的兒子做陪讀,幫助他好好學習。大城市很多車,樓很高,驚蟄很不適應,但一心記著要幫林驍。林驍打架她遞掃把。林驍記過她寫檢討。林驍餓了她煮飯。時髦值點滿的林驍看著她穿著奶奶款碎花襯衣,復古到不行的牛仔褲,在花園里種花生,拿蒜苗當盆景,自己給自己織毛衣,還試圖給他破洞牛仔褲縫布貼……認真說:“你別喜歡我,咱倆不合適。”驚蟄疑惑看著他,緩緩點頭。有學長跟驚蟄表白,驚蟄搖頭說不能早戀,但學長溫柔說,我們可以做朋友,驚蟄答應了,她給朋友寫作業,還給朋友送自己手織的圍巾。林驍越來越覺得不對味兒,有一天忍無可忍的林驍扯住驚蟄,“你在報復我?”驚蟄困惑看他,“嗯?”林驍問她,“你喜歡他哪里?”驚蟄想了想,“他長得好看,人也好,還喜歡我送的東西。”第二天,走在時尚尖端的林少爺,穿了一條中規中矩的直筒牛仔褲,襯衫嚴謹系到最上頭,拿著她送的環保手袋,抿著唇說:“我不比他長得好?”驚蟄依舊困惑看他,“你最近怎麼了?”林驍沉默了足足十秒鐘,“我想把花園的玫瑰拔了給你種花生。”驚蟄眼睛一亮,“真的可以嗎?”林驍表情嚴肅,“但你知道,城里地很貴的。我那塊兒地給我老婆留的。”驚蟄:“……”
林曦十七歲那年,傷了耳朵暫時失語。父母車禍離世,她和哥哥相依為命。 后來哥哥工作調動離開,她被接到臨市外婆家生活。 期間,哥哥囑托朋友來看她,來得最頻繁的,就是那個比她大了五歲的“三哥”——秦嶼。 京市距離臨市一百多公里,他堅持陪她看醫生,耐心教她講話,甚至每晚都會準時出現在她的校門口。 他將僅有的溫柔全都留給了她,但一切又在她鼓起勇氣表白前戛然而止。 暗戀未果,家里又突生變故,她遠走他鄉和他徹底斷了聯系。 再見面,是她七年后回國相親,被他堵在餐廳走廊,“樓下那個就是你的相親對象?怎麼在國外待了幾年眼光越來越差了。身邊有更好的選擇,你還能看上他?” “誰是更好的選擇?” 她下意識追問。 秦嶼:“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