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酒后
王秀到底是把賣玉米的錢給了冬麥,是三十二塊錢,并不多的,但是冬麥連同自己那攢下的十塊錢,一起收了起來。
針對王秀的這次勝利,讓冬麥意識到,自己確實應該起來,至于以后生不出孩子,大不了離婚吧。
當離婚這個念頭生出來后,仿佛也沒什麼好怕的。
前幾天去過娘家,聽說了孫紅霞的事,孫紅霞還在相親,雖然名聲不好,但人家就是不當回事,該干嘛干嘛,過得自在,人家被嫌棄了,那就下一個,反正農村男多得是。
這讓冬麥明白,最慘也不過這樣了,怕什麼怕,離婚也不是不能接,覺得自己娘家比孫紅霞條件好,人家都能活,自己憑什麼不能活?
又聽說,有人去城里打工,給人家當保姆什麼的,如果自己實在嫁不出去,可以先去當保姆,當保姆掙了錢就去開魚湯面館,在陵城不認識人,不過也許可以請戴向紅幫忙接。
戴向紅人很好,哪怕自己離婚了,自己請介紹下,應該愿意的吧。
或者,找沈烈?沈烈不是認識那個路奎軍嗎,也許能幫著介紹介紹?
冬麥盤算明白這個后,就必須豁出去了。
林榮棠自然看出來了,之前的冬麥,小心翼翼地討好,愧疚忐忑,現在是平靜冷淡。
他知道,冬麥子其實倔的,有了離婚的想法,這離婚的念頭便扎了,一旦有個不好,可能就真和自己離了。
林榮棠沒說什麼,騎著車子,去公社里了,這幾天他時常往外跑,冬麥不知道他去干嘛,不過也沒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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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到臘月二十九,首都的林榮輝和陵城的林榮都帶著媳婦兒回來了,老大林榮輝生的是兒,今年五歲了,打扮得洋氣漂亮,不過王秀不太待見,說可惜了,是個姑娘家,還搞什麼計劃生育,不能再生,不就罵首都政策不好,說如果在老家,管呢,繼續生。
甚至過念頭,想讓林榮家的兒子掛在林榮輝那里,戶口“換一換”,這樣自己的大孫子就能為首都人了,反正老大家是個丫頭片子,不值當首都戶口。
這個說法一提,據說當時林榮輝臉就難看了,都不用提到老大媳婦那里,就給擋下來了。
后來老大媳婦霍志誠不知道怎麼知道了,氣得夠嗆,從此過年依然跟著林榮輝回村里老家,但是人家對王秀從來沒好脾氣。
王秀也不太敢得罪這個首都的兒媳婦,所以在人家跟前,人家沒好語氣,也就當不知道。
去年過年,冬麥也才剛進門,還沒看出門道,這次明白了,王秀就是個欺怕的,自己早該起來,誰還能一直的氣呢?
大年三十那頓飯是在王秀家吃的,陣陣鞭炮聲中,一大家子包餃子,冬麥和兩個嫂子一起坐炕上,霍志誠這名字像個男人,做事也雷厲風行,是一個先進人兒,在首都工廠做婦工作,聽說了冬麥不生孩子的事,淡淡地來了一句:“不生孩子怎麼了,不生就不生,你不知道現在有一種家庭丁克,聽說外國流行這個。”
戴向紅沒這覺悟,不過笑了笑沒說話,幾個人一臺戲,打心眼里還是向著冬麥的,不太看得慣那個當婆婆的,就這點來說,幾個平時不生活在一起的妯娌倒是能說得上來。
其實主要還是大家沒什麼利益**,三個兒子,一個在首都,一個在陵城,兩個城里的都不惦記老家這點東西,彼此也都給老娘寄點生活費,誰也不爭,又不生活在一起,自然沒什麼大矛盾。
當然也主要是這位當婆婆的實在是太討人厭了,吸引了主要火力,大家可以同仇敵愾了。
冬麥卻眼前一亮,現在生育困難,現在聽到這話,就仿佛聽到一束:“那人不生孩子,都干些啥?”
霍志誠:“男人干啥,人干啥,男人人都是人,都一樣的。”
冬麥嘆:“男人力氣大,干農活好,我趕不上啊。”
再說在村子里,周圍就是這氣氛,除非能擺。
霍志誠:“你干嘛非得和人比力氣比干農活?就不能比點別的?”
旁邊戴向紅:“做飯好吃!”
霍志誠也想起來了,去年冬麥還是新媳婦,給們燉魚,確實好吃,好吃得后來覺得別的魚湯都沒冬麥做得有滋味。
霍志誠點頭:“是啊,你以后可以開飯館啊,那不是好的?現在鼓勵私營經濟,要改革開放,機會多的是。”
冬麥心中更加喜歡了,大嫂霍志誠是首都人,有大見識,既然覺得行,那看來這事一定就能行。
又說了自己的打算,兩位嫂子都贊同,夸有見識。
第二天是初一,初一是本家拜年,各家各戶以及附近村里走走,林榮棠和冬麥是小輩,上午差不多走完了,中午還是過去王秀那里吃的,霍志誠又拿了從城里帶來的葡萄酒給大家喝,大家各自喝了一點,王秀嘗了下后說這是什麼玩意兒,一點不甜,霍志誠冷笑了下,沒搭理,冬麥倒是喜歡,把自己的喝了,旁邊林榮棠猶豫了下,把他的也給了冬麥讓冬麥喝。
下午就歇家里,冬麥有些暈乎乎的,想睡覺。
林榮棠卻讓冬麥切了一點豬下水,炒了花生米,做了兩個下酒菜,過去前院把沈烈來了,說是要和沈烈喝一杯。
冬麥聽著他們喝酒,自己更覺得暈了,正屋聽他們說話聽得太清楚,吵得難,冬麥便過去了西屋。
西屋有個炕,平時不怎麼用,也有被子,躺那里稍微安靜點。
正屋是燒著蜂窩煤爐子的,西屋沒燒,西屋冷得跟什麼似的,不過冬麥覺得這里清凈,裹了被子,閉著眼睛,很快就睡著了。
沈烈自從上次搞了羊,把那些羊打整干凈給路奎軍用了,掙了一千多塊,把各種欠債還了,自己手頭還有幾百塊,并不多,但也有點積蓄。
林榮棠和他干了一杯,勸他:“你節省節省,這點錢也夠你娶個媳婦的,無非就是點,怎麼樣,有相中的了嗎?”
沈烈一笑:“沒有。”
林榮棠:“我看咱村的,隔壁村的,不是好幾個看中你,都圍著你轉悠,你咋就看不中呢?”
沈烈濃眉聳:“當初孫紅霞也是圍著我轉,天天崇拜我跟什麼似的,這不是娶進家門,人家就反悔了,我算是看清楚了,現在的小姑娘,都不靠譜,誰知道是不是又折騰我呢!”
林榮棠一想也是:“你這是被坑慘了,坑得都不敢娶了,其實哪有幾個孫紅霞,誰能都像孫紅霞一樣!你看我這媳婦,勤快能干長得又好,皮白啊,白白的,一般村里人都沒這皮,起來——”
沈烈聽著林榮棠說得不像話,忙道:“你趕吃菜吧。”
說著,一筷子菜堵住了林榮棠的。
林榮棠吃了一口,卻還是笑著說:“你當然不懂了,你娶了媳婦都沒進房,是不能懂那個滋味,我給你說,這人哪,滋味關鍵就在炕上,怪不得人家說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——”
沈烈放下筷子:“你是不是喝醉了?進屋歇著吧,我回去了。”
林榮棠卻拉著沈烈不放:“我就隨口說說,你坐,坐下,我們兄弟兩個一年到頭也沒個說話的時候,今天沒事,咱倆不醉不休,我還要和你商量別的事呢!”
沈烈便坐下來,好在林榮棠不再說胡話了,兩個人天南海北地扯了一番,連小時候一起捅馬蜂窩摘蜂的事都回味了一番。
一瓶子二鍋頭喝了大半的時候,沈烈便有些醉了,眼睛冒火,臉上暈起異常的紅,氣息也起來。
林榮棠踉蹌著到了院子里,用手指頭摳嗓子眼,把喝的酒摳出來,風又一吹,他清醒多了。
清醒了后,他過去看了看,正屋沒見人,再一看,西屋睡著呢。
隔著窗子,他看到他的人蓋著被子,出一頭烏發和白凈的小臉,水靈靈地惹人喜歡。
哪個男人見了冬麥這樣的能不喜歡呢,他知道村里好幾個男人會在冬麥走過去的時候看冬麥。
他笑了下,今天拿言語故意試探了,其實沈烈一個單男人,好東西擺在他跟前,他能不要嗎?他如果沒反應,為什麼自己一說就要走呢。
他便走進正屋,沈烈正扶著旁邊的桌子,呼氣又重又快,林榮棠便知道,這是藥勁上來了。
他從公社里花錢買的藥,打聽了好久才打聽到的,他買這個藥的時候,那老太太說,以前皇上寵妃子多了,人不行了,就用這個藥。
據說那老太太的干爹是太監,以前也是在首都的,不知道真假,但人家的藥是真管用。
沈烈這個時候已經神志不清了,林榮棠扶起來沈烈的時候,才覺他那健壯的胳膊竟然都在打,而他呼吸也更急了,噴出來的氣滾燙。
林榮棠心里便泛起一嫉妒來,那嫉妒瘋狂到幾乎讓他的心。
沈烈渾上下都著一子男人的剛氣,那是大太底下著膀子的坦然無畏,是滾的結和健壯的,是從膛流淌下來的滾燙汗水。
他咬咬牙,扶起來沈烈:“沈烈,你醉了,過來我們西屋睡吧,西屋沒人睡。”
沈烈大腦已經是木的了,恍惚中點了點頭,便被林榮棠扶著過去了西屋。
西屋背,里面比較暗,一進去,沈烈也沒太看清楚,就被林榮棠放倒在了炕上,之后一床被子蓋上來了。
再之后,他便聞到了一輕淡的香味,是人家的香味,甜甜的,的,讓他頭干,讓他脈賁張,讓他渾所有的細胞都囂著去占有。
偏偏就在這個時候,那人地哼了那麼一聲。
于是沈烈最后那理智便徹底土崩瓦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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