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吵架了?”顧明城的聲音從旁邊傳來。
薑淑桐點了點頭,眼睛看向窗外,陸之謙那一句“爛貨”還在的心裡回響,純良,從未**過男人,這句罵詞,對來說,有著不能承之重。
眼淚落了下來,到現在才發現,上穿著睡,頭發蓬,腳上穿著拖鞋,冠不整。
“陸太太向來喜歡攀男人的脖子嗎?”良久以後,顧明城問道。
“嗯?”薑淑桐不明就裡。
“沒什麼。”
薑淑桐沒在意。
顧明城在一棟高檔公寓前把車停下,讓薑淑桐下車。
對今天發生的事,薑淑桐越來越後悔,因為顧明城如一團迷霧一樣,薑淑桐不知道他的過去,不知道他的為人,覺得,跟著這個男人來,真的是太危險了。
他不過是只見過一次的男人。
進了一棟裝修豪華的房子,顧明城開了門,把西裝在了沙發上。
薑淑桐四打量,這應該是一套沒有人住過的房子,因為地面潔如新,很多的家都用白布蒙著,好像很久沒有人住過了。
顧明城轉頭對著薑淑桐說了一句,“愣著幹嘛?去洗澡。”
洗澡?薑淑桐低著頭,細細琢磨這兩個字的含義,這裡是顧明城養人的外室嗎?
薑淑桐咬了咬牙,今天是自己撞到槍口上的,一副迫不及待的樣子,讓顧明城帶走,是不知廉恥地上了他的車,而那天,不經意的舉,在陸之謙的眼裡變了“勾引顧明城”,陸之謙能這麼想,想必顧明城也是吧。
男人嘛,既然有人自投羅網,他們自然樂意收著。
咬了咬牙,進了洗手間。
而也想讓陸之謙看看,他不要,肯要的人很多。
再出來的時候,上只裹著一條浴巾,黑的直發在滴水,上還有一些未幹淨的水珠滾落。
不是陸之謙說的,讓出來找野男人嗎,那豁出去了,而且這個男人還是陸之謙的甲方,是不是只要和顧明城上了床,那是否和陸之謙合作,就是說了算?
顧明城坐在沙發上,正在煙,審視著。
薑淑桐扯掉了上的浴巾,凹凸有致的**材,白潔,部高,腰很細,很翹。
“陸太太這是什麼意思?”顧明城問道,平淡的聲音,仿佛本沒有到薑淑桐的蠱。
“不要嗎?”薑淑桐終於抬起頭來,“顧先生把我帶到這裡來,不就是這個意思嗎?”
否則,完全可以把送去酒店,一個人離開的。
顧明城角微微勾了起來,他把煙熄滅在煙灰缸裡,站了起來,開始一顆一顆地解自己的襯紐扣,一步一步地朝著薑淑桐走了過來。
薑淑桐的心張到要死,砰砰地跳著,本能地要後退的,可是一想,後退,這不是現在該有的姿勢。
顧明城把自己的上了下來,出他健的膛和腰腹。
就在薑淑桐呆呆地看他的時候,這件上,披在了薑淑桐的上,帶著他溫熱的溫,他把服給薑淑桐裹了裹,說了一句,“好孩,要懂得自重!去睡覺,鑰匙在桌子上。”
薑淑桐呆呆地看著他,自從嫁給陸之謙,已經很久很久沒有人過“孩”了。
赤luó的樣子,陸之謙都沒有看過,的臉龐慢慢地變了緋紅,眼前的這個男人,真的讓人捉不。
在顧明城的指引下,走進了臥室,臨關門以前,顧明城的聲音傳來,“我今天去陸家是給陸之謙送合同,在樓下了一煙,還有,這套房子我不住,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。櫥裡有人的服。”
果然是圈養人的地方。
接著,傳來了大門被闔上的聲音,滿室的寂靜,他大概走了,可是,他不是沒穿上嗎?怎麼走的?
笙笙,笙笙……他總是這樣喚她,溫柔而繾綣。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,一身明華,公子如玉,矜貴優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別人’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,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。他有個溫柔的名字,叫時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,在她公寓的電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贊嘆,眼睛移不開,“我能……摸摸嗎?”他詫異。她解釋:“抱歉,我有輕度戀手癖。”他遲疑了比較久:“抱歉,我有輕度潔癖。”頓了一下,很認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嗎?”搖滾巨星姜九笙,是個戀手癖,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,湊巧,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來,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著身,拿著手術刀,滿手的血,滿地的血,一地殘肢斷臂,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。她問:“你在做什麼?”他說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將她的衣服撕碎,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。他說:笙笙,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說:笙笙,醫不自醫,我是病人,血能讓我興奮,讓我殺戮,而你,能讓我嗜血,是我殺戮的根源。他說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殺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說:時瑾,地上有血,會臟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著我走。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,愿意陪他墮入地獄。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,愿意為她放下屠刀。 本文治愈暖寵風,1v1雙處,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,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‘溫潤如玉’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……滾浴缸的蕩漾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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