雨淅淅瀝瀝地下了整天,整個校園都被朦朧的氣籠罩著。
路知宜坐在教室里,耳邊時不時傳來班主任的話:
“放假了就好好休息,該玩就玩,我一向都主張勞逸結合,尤其是你們即將高考的……”
烏云沉沉著,雨綿往下落。
路知宜走神地看著窗外,直到講臺上的老師結束叮囑,最后宣布:
“行了,外面下雨,地,回去都小心點。”
整個教室頓時熱鬧歡呼。
連續上了一個月的課,難得放月假,一群人都像被關久了的鳥,迫不及待地要往外飛。
路知宜也收拾好書本,撐開傘往外走。
廣播里的輕快音樂沖淡了些雨天帶來的沉悶,路知宜走到校門口,發現接自己的車還沒來,便退到一旁站在傘下等。
兩個年輕男人這時急匆匆從邊路過,帶著幾分焦意——
“這破天煩死了,下個沒完沒了。”
“也不知道學校領導怎麼想的,挑這個時間復試。”
兩人步伐急躁,連走帶跑,肩而過時傘面刮到了路知宜也沒注意。
路知宜皺了皺眉,回頭再看,影卻都已經走遠。
彎下腰,拿紙去被濺的地方,傘面也因此歪向后方,細微雨滴趁機落發里。
“請問——”一道聲音忽然落下。
路知宜抬起頭,沒有防備地對上一雙好看的眉眼。
“A辦怎麼走?”
是一個問路的男人。
他撐一把黑傘,臉上戴著金邊眼鏡,淺風里搭配剪裁得的襯,一點風雨斜著落領口,出幾分溫和的清冷。
很英俊,且足夠禮貌。
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錯覺,路知宜覺得他站過來的那一刻,手里的傘似乎朝這面傾了傾。
路知宜莫名垂下視線,手指遠,“直走一百米右邊那棟樓就是。”
男人的手機突然響,他按下接聽,轉前對路知宜說了聲:“謝謝。”
連聲音都好像蒙上了朦朧雨霧的濾鏡,淡淡的,很溫。
和剛剛那兩個急躁的男人比起來,他完全自在其中,斯文從容。
路知宜好奇跟隨他背影,聽到他約約在說什麼:“給他開,我忙完就過來。”
滴滴——
兩聲鳴笛突然傳來。
路知宜收回視線,看到司機的車停在了校門口,回神走過去。
坐進車里父親路弘便問:“剛剛和誰說話呢,看背影不像是學生。”
路知宜搖頭:“不認識,問路的。”
路弘嗯了聲,闔眼不再問。倒是他邊的江映月似是看出些什麼,開口道:
“知宜啊,別怪你爸張你,安寧這幾年變化大,你這剛回來,要是認識些什麼不三不四的人,吃虧了都不知道。”
路知宜沒理這番話,看向后視鏡里的男人,試探道:“爸,我前天在電話里問你的那件事——”
路弘直接打斷,“再說。”
“……”
路知宜抿了抿,別過臉,也不再提。
雨冷冽,窗外撐傘的行人神匆忙,還來不及眷立春后短暫幾天的溫暖,便沒有選擇地迎接了這場突然而至的倒春寒。
和路知宜一樣,在十七歲這年,沒有選擇地迎接了新的人生。
二十分鐘后,汽車開至一棟別墅門口,路知宜回家下校服,換了一套清新大方的子。
沒有耽誤太多時間,一家人又重新出發,片刻后到達一家奢華的酒樓。
司機撐傘下車打開門,“先生太太,注意地。”
路弘和江映月下車,路知宜跟在后,沒一會便聽到前方傳來爽朗的接應聲,接著便有人問:
“這就是知宜吧?幾年不見都這麼漂亮了!”
……
雨聲瀟瀟,致的中式包廂圍坐著阮秦兩家人,氣氛歡快熱烈。
而路知宜除了進門那刻與秦家長輩打了聲招呼,便一直沒再說話。
“知宜文靜,不像我們家這個,一天到晚盡惹事。”
“你這話說的,霄南這孩子從小就聰明,再說了,這個年紀的孩子哪個不叛逆。”
“我看你們家知宜就不一樣,以后去澳洲讀書,可得讓幫我看著霄南。”
“哈哈,那是一定。”
這些話,路知宜這段日子已經聽了無數遍。
秦家在安寧市做玉石生意,路家做邊境貿易,雙方經常有往來合作,私下也好,恰好兩家孩子年齡相仿,路弘有意撮合,便提出了一起去留學的建議。
親上加親,也是未來雙方家族的強強聯合,秦家當然樂見其,一口答應。
只是,沒人問過路知宜愿不愿意。
但不重要了。
七年前父母離婚,路知宜跟著母親離開,好不容易習慣了新生活,前段時間母親二婚,因為繼父是外國人,兩人要定居國外。
不知大人們達了什麼協議,總之路知宜又被送回了路弘這里。
盡管父親的家也早已是人非,但沒有選擇。
被推出去聯姻,或許是自己能在這個陌生的新家庭立足,唯一的、也是僅剩的價值。
大人們聊得熱火朝天,路知宜低頭吃飯,忽地察覺口袋里手機在震。
拿出手機,看到來電顯示后對路弘說:“爸,我去下洗手間。”
退出包廂,路知宜找到一安靜的地方按下接聽。
“喂。”
“知宜你還來嗎?”電話是好朋友余桐打來的,“我還等著你切蛋糕呢。”
余桐是路知宜在安寧上小學時的同桌,后來父母離異,路知宜去了別的城市,兩人一直靠網絡聯系。
前不久得知路知宜回來,余桐一直約見面,因為學校的寄宿制管理,兩人一直沒能見上,好不容易放了月假,今天又是余桐的生日,誰知路弘又安排了應酬。
路知宜看了眼手表,抱歉道:“對不起,我可能去不了。”
掛了電話,路知宜沒有馬上回包廂,靠在通風口看窗外,思緒有些放空。
雨已經停了,迎面吹來的空氣冷冽肺,卻帶著莫名的輕松味道。
深呼吸了兩口,路知宜正準備回去,后忽地傳來一道聲音——
“我不會喜歡你的。”
路知宜微怔,轉過。
秦家那位爺不知什麼時候也跟了出來,現在正雙手兜,散漫地站在那,吊兒郎當地看著。
“你不是我喜歡的類型。”秦霄南又重復了一遍,落在路知宜上的眼神十分不屑,“柿子一個,一點個都沒有。”
路知宜被他直白的話頓住,愣了幾秒才平靜回了句:“謝謝。”
或許沒料到路知宜是這種反應,秦霄南微微皺眉,“謝謝?”
路知宜并未再與他糾纏,只是而過時輕道了四個字:“彼此彼此。”
秦霄南的臉瞬時黑了一片,等他回過神想再說點什麼,才發現路知宜離開的方向并不是回包廂的路。
竟下了樓梯,徑直離開了酒樓。
-
路知宜承認,離開是剛才的一時沖。
秦霄南說得沒錯,十七載的人生里一直在接,接離別,接拋棄,接所有的破碎和狼狽。
的心也早被磨平了棱角,無波無瀾。
被秦霄南嘲諷的那一瞬間,像是被抑了許久般,藏在心底的某逆鱗騰地竄出,一路席卷燃燒,在腦中囂驅使著。
直到置在蕭瑟陌生的冷雨夜里,路知宜才慢慢冷靜下來。
要面對的現實便是——四周悉又陌生,本沒有去。
可出都出來了,再回去豈不是真應了秦霄南的話。
想了想,路知宜給路弘發了條消息,之后打車朝余桐先前發的定位地點趕過去。
余桐在一家鉆豪歌城的KTV過生日。
下車后路知宜便發現這里和普通的KTV不太一樣,這里更像是一座皇宮,修得富麗堂皇,奢華氣派,站在大廳,莫名有種格格不的違和。
余桐的包廂在313,路知宜徑直朝電梯走,半途被服務員攔下:“小姐,唱歌嗎?”
路知宜回:“我有朋友在。”
服務員禮貌幫按下電梯:“好的,那您自便。”
電梯里沒人,路知宜道謝后往里走,還沒來得及去按樓層,幾個穿著隨意的男人快步跟了進來。
路知宜本能地往后靠了靠,看到他們也摁了“3”,便安靜地退到角落。
接著,用余瞟了一眼。
那幾人面微顯急促,沒注意后的路知宜,自顧自地說著話:
“通知溯哥了嗎。”
“馬上到。”
“這混蛋是不見棺材不掉淚啊,好說不聽,非得給自己找點不痛快才行。
“走,快點。”
電梯甫一開門,幾個男人便急匆匆邁步出去。
路知宜緩了幾秒才出來。
遲疑地看了看周圍,走廊鋪著歐式的地毯,裝修豪華,每個包廂都似乎不風,極為。
再聯想剛才那幾個男人的對話,不知道為什麼,路知宜總覺得這家KTV和自己以前去過的不一樣。
以為是安寧這邊的娛樂場所風格不同,路知宜并沒深想,循著包廂房號在過道慢慢走,3113,3111,319……
一間間找過去,就在快走到313的時候,317的門忽然從里面被打開,一個男人踉蹌走出包廂。
濃烈的酒味登時蔓延過來,路知宜下意識往后退了退。
有人跟著追出來,“宋哥你別胡鬧,趕回來!”
男人形晃,手里拿一個酒瓶,口中罵罵咧咧地說著什麼,視線忽而一轉,落到路知宜上。
為了今晚與秦家人的見面,路知宜被要求換上了一套淡雅的煙長。可不知道的是,在安寧市,在鉆豪歌城這樣紙醉金迷的地方,這樣一充滿的清純打扮有多危險。
男人笑著打了個酒嗝:“喲,新來的?”
路知宜不敢回應什麼,低頭想繞開,那男人卻無賴地堵到面前:“去哪啊妹妹?”
有人呵斥他:“宋哥你要再這樣別怪我們得罪了。”
“來啊!”男人激地回頭,當即砸碎手里的酒瓶,用碎裂的瓶抵著對方的脖頸:“你得罪一個試試!”
“……”
“我弟弟的事還沒算清楚,敢威脅我?”
男人緒激,手里的碎酒瓶沒有方向地舞,“那個程溯的呢?他滾出來,滾出來!”
不過幾分鐘,整個過道被317里出來的人堵得水泄不通,混中,一個拉勸的服務生甚至被劃破了臉。
路知宜地在墻壁上站著,大氣不敢出一聲。
只是單純地想來陪余桐過個生日,沒想到會遇到這樣的場面。悄悄往后退了點,正想離開現場,那男人卻敏銳地發現了的心思似的,握住酒瓶的那只手失控地越過人群試圖來拉,“妹妹別走啊!”
眼看切口鋒利的瓶直直朝自己而來,路知宜不會了似的,腦中白茫一片,僅剩的本能讓抬手擋住了自己。
路知宜做好了傷的準備,可想象中的一切并未發生。
耳邊只剩劇烈的心跳聲,察覺到周圍忽然安靜下來后,路知宜遲疑須臾,悄悄放低自己的小臂,這才看到不知什麼時候,面前多了一道男人的影。
他扣住了醉酒男的酒瓶。
路知宜看不到他的正臉,只看到他袖口半挽,抬高的手腕側有一道黑的圖騰刺青,充滿戾氣地隨小臂曲線往上蔓延,看不清盡頭。
霎時平息的過道傳來他冷淡的聲音——
“找我?”
笙笙,笙笙……他總是這樣喚她,溫柔而繾綣。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,一身明華,公子如玉,矜貴優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別人’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,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。他有個溫柔的名字,叫時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,在她公寓的電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贊嘆,眼睛移不開,“我能……摸摸嗎?”他詫異。她解釋:“抱歉,我有輕度戀手癖。”他遲疑了比較久:“抱歉,我有輕度潔癖。”頓了一下,很認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嗎?”搖滾巨星姜九笙,是個戀手癖,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,湊巧,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來,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著身,拿著手術刀,滿手的血,滿地的血,一地殘肢斷臂,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。她問:“你在做什麼?”他說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將她的衣服撕碎,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。他說:笙笙,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說:笙笙,醫不自醫,我是病人,血能讓我興奮,讓我殺戮,而你,能讓我嗜血,是我殺戮的根源。他說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殺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說:時瑾,地上有血,會臟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著我走。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,愿意陪他墮入地獄。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,愿意為她放下屠刀。 本文治愈暖寵風,1v1雙處,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,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‘溫潤如玉’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……滾浴缸的蕩漾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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