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說裏原是被薑麗華設計才嫁給二流子,但在落水之前,原和男主之間也確實有過曖昧。
要不然也不會勾起薑麗華的妒火。
原喜歡男主,除了看中男主帥氣俊朗的外表,還有別的原因。
原是一個滴滴的小姐出,和家裏鬧掰下鄉,即使再怎麽氣不肯跟家裏低頭,也改變不了十指不沾春水的事實。
因為什麽都不會,下鄉後的日子到最多的就是嘲諷和鄙夷,可原子倔強,就算壁也不肯服輸。
男主範騅看重原的堅持和忍耐,在某一次原被人刁難時,男主出手相助。自此,男主為原心中的一束。
原狗喜歡上了男主。
一個從不肯低頭的倔強孩願意主示好,兩人很快相。
在外人眼中,他們之間無疑是曖昧的,知青點一個屋簷下的男知青有時候還會開玩笑,問兩個人是不是在對象。
魏嵐看過全書,再清楚不過,原的瞬間,不過是男主生了憐惜之,隨手幫了一把而已。
就好像雨後花園裏的流浪貓,他同樣會以援手是一樣的道理。
可原早已掉網,沉迷模糊的假象之中。
魏嵐翻,著牆上凹進去的壁櫃出神。
因為原的倔強和堅定才讓男主高看一眼,那麽,是不是隻要表現出與之表現相反的一麵,結果就能改變了?
又或者說,設計原嫁給二流子的主謀是薑麗華,應該先找機會把薑麗華給xx了?
不行不行,殺.人犯法!
魏嵐大腦轉得飛快,很快就覺得這個主意不咋地。
住在一個屋簷下,完全避開是不可能的。
既然這樣,就隻能努力遭人設了!
林清心裏覺得舉止怪異,想在打探時,魏嵐忽然又恢複正常。
莫名的,林清心裏鬆下一口氣,“喏,晚飯。”
瓷碗裏兩個紅薯,魏嵐頓了頓,“晚上就吃這個?”
雖然蒸紅薯吃起來甜滋滋的,味道不算差,可當主食吃還是差點意思。
林清道:“中午那頓已經很奢侈了,往後一個月還要幹活,剩下的糧食不多,不幹活的時候能省則省。”
魏嵐愣愣看了一眼手裏的紅薯,沉默良久,掰開紅薯咬了一口。
紅薯綿,口帶著甘甜,然而心裏很不是滋味。
這年代吃不飽穿不暖的人有太多太多,許多人家想吃都沒有,沒資格嫌棄。
林清見魏嵐蔫不說話,料想應該是高幹子沒吃過苦頭,遂提醒道:“糧食很珍貴,如果你吃不了那麽多,以後可以讓人做一點。回頭餘下來的兌糧票或者留著以後應急用都可以,別再像中午那樣了。”
知青下鄉不容易,能辦幫襯一把就幫襯一把也是應該的。
魏嵐雖然腦回路有點不正常,但林清就是不忍心看這個傻姑娘把自己的口糧給別人,回頭還撈不著好。
見主角正神憐憫看著自己,魏嵐有些不著頭腦,“咋了,你怎麽這麽看著我?”
林清睨一眼,“怎麽?你長得好看,還不興別人看了?吃還堵不住你的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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