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前位置: 櫻花文學 現代言情 醫見鍾情 第12章 要他個一個億

《醫見鍾情》 第12章 要他個一個億

顧北月認真解釋,“龍先生說,韓醫生在工作期間穿高跟鞋,違背了醫院的規定。在工作期間放縱自己的喜好,過分在意自己的形象,嚴重影響到工作,是對病人極其不負責任的表現!”

這話一出,韓蕓汐猛地低頭朝自己的高跟鞋看去,寧承也同時看過來,而後兩人四目對視,又都一臉懵了……

顧北月繼續說,“韓醫生穿高跟鞋的話,走路費盡,一旦遇到需要搶救的病人,勢必會耽誤救治時間。”

寧承知道韓蕓汐喜歡穿高跟鞋,卻不知道工作的時候也穿高跟鞋。

他有些尷尬,但是還是替韓蕓汐據理力爭,“這是韓醫生的個人習慣問題,韓醫生在淩雲醫院工作兩年,為何醫院遲遲沒有提出這個問題?醫院也有監督的責任不是嗎?再者,韓醫生工作至今,並沒有因為高跟鞋跟耽誤過哪一場搶救吧?“

“但是有潛在的可能呀!”顧北月立馬拿寧承剛剛的話反擊。

寧承一時無話,韓蕓汐卻道,“行了行了,把解約書拿來,我簽就是!“

若不是因為剛剛自己幹了不可告人的事,才不會退讓。

穿高跟鞋怎麽了?

穿高跟鞋能比穿平底鞋的任何醫生都跑得快,不服氣的可以隨時來pk。穿鞋是個人的事,影不影響救人那是因人而異。

Advertisement

龍非夜這明顯是挑刺!

也好,龍非夜沒把剛剛的事說出來,還是要謝謝他的!

反正不得解約呢!至於毀名聲就毀唄,在醫院之間的口碑不好沒關係,在患者裏的口碑好就可以了。醫院的口碑還不算患者給的?

大不了,回醫學院去教書!

寧承著實不滿龍非夜挑刺,還要爭辯,韓蕓汐掐了他一把,他至能閉了。

韓蕓汐說,“第二件事呢?“

“冒名頂替的事,龍先生希你不要追究端木瑤,需要多賠償,盡管開口。“顧北月認真說。

韓蕓汐看了寧承一眼,要回答,寧承卻攔下了。寧承說,“此事,等韓醫生思考清楚了再給你們答複。”

顧北月問道,“方便給一個時間嗎?“

寧承答道,“三天。”

顧北月起來,微微而笑,“好,那三天之後,解約函會委托律師,送到韓醫生家中。“

寧承連忙要求,“請送到我工作室。“

韓蕓汐卻說,“不必了,現在就擬寫。我等著,簽完了我馬上告訴你們我要多賠償。我的時間寶貴,我希這件事今日之就辦妥,否則……我也不知道明天我會不會改變主意。“

龍非夜違約解雇的賠償,可以不要。但是,端木瑤冒名頂替的賠償,必須要,已經想好了,等解約書拿到手了,就要他個一個億!

Advertisement

淩雲醫院這些年在外省市開設了不分醫院,挖了很多公立醫院的好醫生。

好的醫生其實是一種非常珍貴的醫療資源,在公立醫院裏還能被平民到,若全湧高等私人醫院,那相當於就是隻有中高產階級從能到。

好的醫生本就缺,再被淩雲擴張地挖走,剩下的就更了!若是遇到疑難雜癥,或者重癥,經濟條件有限的況下,上哪去找醫生?

要知道淩雲醫院的收費那可是比公立醫院要高出三倍呀!

韓蕓汐知道自己無力撼這個龐大的集團,但是,至他們掏出錢來做做慈善!

一個億,足以立一支醫療補助基金了!

麵對顧北月狐疑的目,韓蕓汐暗地打小算盤,無論如何一定要先解約了再獅子大開口!

顧北月對韓蕓汐簽給淩雲醫院的賣契不了解,也並不知道龍非夜解雇韓蕓汐的真正原因。他心裏頭其實和寧承想的是一樣的,覺得龍非夜是因為韓蕓汐不讓隊,記仇了。

他狐疑地看著韓蕓汐,理解不了這個人明明是被欺負了,怎麽還如此輕易要讓步?而且還主不要違約賠償。

顧北月想不明白也無暇多想,畢竟龍非夜等著他過去呢。他說,“好,那我這就聯係律師,把解約書擬寫好。“

寧承開了口,“不必了,解約書我擬寫好了,你拿去給龍先生瞧瞧。韓醫生先簽,你拿去給龍先生瞧瞧,要是沒問題,他也簽個字。”

猜你喜歡

分享

複製如下連結,分享給好友、附近的人、Facebook的朋友吧!
複製鏈接

問題反饋

反饋類型
正在閱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