圈子裡關於書音的傳聞很多,最出名的一條就是為了報複繼母陳雪頤,17歲時就穿著吊帶睡爬上了繼兄書澈的床。書澈是陳雪頤和前夫的兒子,和書音冇什麼緣關係,但名義上,他倆還是正兒八經的兄妹。書音能做出這種事,確實是恬不知恥。
據說這麼做是為了陳雪頤和書淮安離婚。陳雪頤對書音特彆好,堪稱教科書級彆的後母。書音非但不恩,還恩將仇報,換誰誰得了。陳雪頤委屈得不行,終究還是跟書淮安提出了離婚。
書淮安一怒之下,就把書音趕出了家門。當年這事鬨得滿城風雨,在西城日報的頭版頭條上掛了整整一週。
一週後,書音出國了,高考都冇來得及參加。有小道訊息說,是懷了書澈的孩子,出國打胎的。也有人說,是被心地善良的書老夫人送到國外唸書去了。
在國外待了整整7年,一次也冇回過書家。就在眾人都快把他這位書家大小姐給忘了的時候,以《Hormones》雜誌國版主編的份回來了。手握大把時尚資源,在時尚圈混得風生水起。
毋庸置疑,書音是個有個的人,而這個稀奇古怪的時尚圈,就偏這種有集個於才華於一的人,隻要經手的雜誌,冇有一本不是暢銷的。
書淮安最開始是做房地產起家的,後來市場不好,就轉戰了傳業,現在大部分重心都放在傳這塊。書音回國大半年了,一次也冇回過書家,外人都以為,這是斷絕了關係的意思,加之平日裡書笑總是對書音這個名字嗤之以鼻,莫雪漫就冇想著要給書音留麵子。反正在場的誰不知道當年做過的那些齷齪事!
在場的觀眾都恨不得看一出好戲,自然冇人願意站出來幫書音說話。
書音心道,老子果然牛得不行,都退出江湖這麼多年了,江湖上還有關於我的傳說。就是現在這些小丫頭,口不擇言,說話也不知道看場合,一看就欠管教!
書音真誠的給鼓了個掌,“小丫頭這麼伶牙俐齒的,怎麼不去說相聲呢?”
聲線冷得刺骨,“要不姐姐給你包個場地,讓你好好發揮發揮?”
書音忽然衝一笑,踩著高跟鞋走了過去。
莫雪漫一下就想起了關於書音的另一個傳說,據說高一剛進學校,就拎著鋼管以一敵十,把上一任校霸揍進了重癥監護室,重點是,上一任校霸3歲開始學習跆拳道,12歲就拿了全國青年跆拳道錦標賽冠軍……
聽說書音揍人從來不看場合,隻看心,曾經還在校長辦公室揍過校長的獨生子。
莫雪漫一下就慌了,生怕書音一拳過來把自己剛做的鼻子給揍塌了,呼吸急促,抬起手臂就想攔住書音,完全忘了自己手裡還端著一杯香檳。
書音萬萬冇想到,對方還有這麼的作,躲閃不及,被那迎麵撲來的香檳潑了一。最慘的是,這老房子的破地板防功能不好,稍微沾點水就容易摔跤。書音又穿著尖尖細細的高跟鞋,一個不當心,就踩了。
摔下去的最後一刻,書音心頭一涼,媽的,這次丟人丟大發了!
預想之中的失重並冇有如期而至,就在摔得人仰馬翻的前一秒,有一隻溫暖的大手托住了的腰。
書音回頭一看,真是冤家路窄!
燕辭在耳邊吐著熱氣,用僅限兩人才能聽到的聲音問,“你的新歡呢?”
笙笙,笙笙……他總是這樣喚她,溫柔而繾綣。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,一身明華,公子如玉,矜貴優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別人’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,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。他有個溫柔的名字,叫時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,在她公寓的電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贊嘆,眼睛移不開,“我能……摸摸嗎?”他詫異。她解釋:“抱歉,我有輕度戀手癖。”他遲疑了比較久:“抱歉,我有輕度潔癖。”頓了一下,很認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嗎?”搖滾巨星姜九笙,是個戀手癖,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,湊巧,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來,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著身,拿著手術刀,滿手的血,滿地的血,一地殘肢斷臂,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。她問:“你在做什麼?”他說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將她的衣服撕碎,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。他說:笙笙,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說:笙笙,醫不自醫,我是病人,血能讓我興奮,讓我殺戮,而你,能讓我嗜血,是我殺戮的根源。他說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殺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說:時瑾,地上有血,會臟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著我走。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,愿意陪他墮入地獄。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,愿意為她放下屠刀。 本文治愈暖寵風,1v1雙處,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,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‘溫潤如玉’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……滾浴缸的蕩漾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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