樂知時非常期待寒假,但他為一個即將面臨升學考的初三黨,假期短得可憐,滿打滿算只有十七天。剛放假在家補了三天覺,就失去了將近五分之一的假期,過年那幾天也過得飛快,一晃眼寒假只剩一半。
這種覺簡直就像追更漫畫的心,滿懷期待地打開最新一話,還沒看夠就猝不及防地結束了。
假期永遠都過不夠。
宋煜早他一星期返校,樂知時開啟了孤獨寂寞的補作業模式。開學前的那天晚上,他拿著不會做的寒假作業去宋煜房間,宋煜正在洗澡,他拿著本子原地打轉等著他,地上新舖的地毯踩起來舒服又和,坐上去也不覺得地板冷了。
他看見宋煜沒收拾完的書包也擱在地上,無意間瞥了一眼,看見裡面有幾袋貓糧。
哥哥幹嘛把貓糧帶去學校?給朋友?
樂知時懶得想太多,趁他不在從睡口袋裡出一塊樹莓味棒棒糖,丟進他書包裡。
開學後,大家才有了很快就要參加中考的實,學習氛圍比之前濃厚了許多。才上一周的課,他們就參加了一次模擬考,績下來,樂知時考得還不錯,英語班級第一,其他科目都是上游,雖然不是最尖子生的那幾個,但發揮一直很穩定,上培雅高中部的實驗班沒有問題,加上林蓉和宋謹對他們兄弟倆的學習績沒有強要求,兩人心態也都很好,不怎麼張。
樂知時是非常講究勞逸結合的孩子,晚自習一定會留下來把作業寫完,等哥哥的這段時間是他效率最高最專注的時候,因為只要把任務全部完,他就可以和宋煜一起騎車回家,之後甚至還可以一起吃宵夜,充實無比。
“你每天也沒玩,考得還這麼好,羨慕。”在花壇附近值週搞衛生的蔣宇凡兩手拿著比他還高的大掃把,不好好掃地,一下子揮到樂知時跟前, “你哥寒假的時候肯定在家給你開小灶了。”
樂知時像電視劇裡的大俠那樣接了招,又老實代,“沒有,他沒空輔導我。”
“放假幹什麼啊這麼忙? ”
“睡覺。”樂知時放下掃把,努力去夠一個乾脆麵包裝袋,剛掃過來又被風吹開,“他每天睡十小時以上,醒著就在自己的房間看電影,或者紀錄片,什麼《鳥瞰地球》、《地質大歷史》之類的。”
“你怎麼知道?”
“我寫完作業跟他一起看啊。”但多數時候他會走神,然後在宋煜的床上睡著。
值周小組的一個生進來,“家裡有個哥哥真好,我也想要哥哥。”
樂知時十分贊同,並且想和分自己擁有哥哥的絕妙,但是被另一個生搶占先機,“有什麼好的,我哥可煩人了每天欺負我,我小時候天天盼著有人能把我哥帶走。”
說完把小鐵簸箕擱地上,表神中帶著一開心,“不過很快我就要離苦海了。”
蔣宇凡好奇,“什麼意思?”
“我媽同意讓我出國讀高中了,正好我姑姑在澳大利亞。”說完分了寒假在家挑選高中、準備雅思考試的大小事。樂知時集中註意力把乾脆面袋子掃進簸箕裡,尋找下一個目標。
“高中就走啊。”
“正常的啊,高中部那麼多學生都不參加高考。”生說。
對啊。樂知時停下來,大掃把杵在地上撐著自己,然後在心裡點頭。聽到生忐忑地說著雅思考試的事,他想到了宋煜,他好像也參加這個考試。不過這件事在他腦子裡也就存了個淡淡的影,沒有當真。
巧的是晚上回家,洗完澡的樂知時下樓拿自己落在樓下沙發的手機,正好聽見宋父和宋煜聊天,其實很稀鬆平常,聊了些在學校發生的事,樂知時往樓梯走,又聽見宋叔叔說,“其實不管是在國讀書,還是出去,都有利有弊,反正爸爸都支持你,也相信你有自己的想法。”
“嗯。”
聽到這些,樂知時的腳步頓住,腦子有點混。
“樂知時。”宋煜忽然他的名字,樂知時發懵,回頭看他。
宋煜盯著他,等了一會兒說,“早點睡覺,明天跟我一起去學校。”
他還以為哥哥發現書包裡的糖了。
“哦,我知道了。”樂知時上樓,回到房間。
他又想到了早上同學說的話。
宋煜也會出國唸書吧。
明明答應得很好,可樂知時睡意全無,他爬起來打開筆記本,在搜索框輸了諸如“如何申請國外高中”等一系列問題。可每一條點進去,最多的都是留學機構的廣告,流程看得迷迷糊糊。唯一得到的有效信息就是,留學非常花錢,比他想像中的費用高得多。
於是他又花了很長時間,清點自己這些年攢下來的零用錢。
第二天樂知時困得要命,強撐著起床,一路上都神不濟。他知道自己會犯困,所以非常自覺地站起來背文言文,站了一整個早自習。
他發現,如果一件事以前從未註意過,也就不會怎樣,可一旦注意到了,它就會一直在你眼前晃,出現頻率高到可怕。
比如食堂前著的留學機構廣告,比如公告欄的出國流名單,又比如老師上課隨便提到的已經在常青藤唸書的某某學長。
下午的語文課,老師講中考真題,樂知時語文績一直沒有特別好,尤其是理解題,他總覺自己的理解也沒錯,只是和寫答案的人腦迴路不一樣。
說不定作者都不知道自己的文章可以這麼被理解呢。
“下面看一下名著導讀這部分,這套真題選的是《紅樓夢》,我們來看一下啊,第一問,”語文老師推了推眼鏡,“文學作品的人形象往往是多面立的,《紅樓夢》中的林黛玉無疑是非常經典的文學形象,請結合節,簡單概括一下的格特點極其因。”
格特點。樂知時拿下抵著桌子,第一反應是有才華,因為好會寫詩,但他又在懷疑這算不算格。
好在老師並沒有點他,而是另一個男生。那個男生站起來,說的第一個詞就是“多愁善”。
“嗯,那你說說為什麼會是多愁善的格。”
男生大咧咧道:“因為寄人籬下啊。”大概是題目總這麼出,總是把林黛玉和寄人籬下聯繫在一起,這幾乎了他們的下意識反應,無需太多思考。
“你結合一下節,說說這個寄人籬下的境遇是怎麼影響格的。”老師繼續引導。
男生想了想,“就是從小就父母雙亡嘛,然後去別人家生活。”
認真聽講的樂知時忽然產生了一些奇怪的覺,不太自然地坐直,擺弄桌上的筆。
“然後在別人家肯定就不能像在自己家裡那樣唄,這也不敢說那也不敢用的,用的也是別人家的錢。”班上的同學都被他通俗直白的解釋逗笑了,樂知時卻不覺得好笑。
老師似乎也是肯定的,引了原文,“嗯,步步留心,時時在意,不肯輕易多說一句話,多行一步路,惟恐被人恥笑了他去。”
“對,就是這個意思。”那個男生又說,“而且別人對再好,也不是親生的嘛。所以就會比較敏,想很多。”
樂知時眨了下眼,盯著卷子,用修正帶塗掉了自己寫的“才華橫溢”四個字,填上多愁善。但盯了兩秒,他又塗掉了,而且作有點沒耐心,不僅沒塗掉,修正帶的角還把之前覆蓋好的部分劃破了,出被掩蓋的“才華”兩字。
“寄人籬下,說得很對。”
老師如此評價.
樂知時最近表現得很乖巧。
一放月假,做完作業的他就跑去給林蓉幫忙,林蓉怕他累著,什麼都不讓他做,可樂知時幾乎是跟對著幹,桌子洗碗樣樣都來,連餐廳的員工都覺得很奇怪。
店裡的電話響起,樂知時第一個跑過去,代替去洗手的前臺小姐姐,“您好,這裡是和啟蟄……”
“……什麼?”聽完對方的話樂知時一臉震驚,把電話擱下跑到休息室,“蓉姨,你手機關機了嗎?”
正在挑選新菜單排版的林蓉檢查了一下手機,“啊,真的,關機了。”
“爺爺住院了。”樂知時很著急。
樂知時口中的爺爺是宋煜的爺爺,他有兩個兒子,宋謹是年紀更小的那一個。
早年宋家的經濟條件並不是非常好,宋謹也是吃苦長大的,後來白手起家做了生意,才實現財務自由。宋謹一直想贍養宋父,但卻遭到自家大哥的拒絕。
宋家大伯以長兄自居,認為宋父應該由他們一家照顧,宋謹只能妥協,但每個月支付高額的贍養費,想讓父親過得舒心一些。沒想到這次還是出了事。宋爺爺自己一個人在家換燈泡,不小心摔下來,右臂骨折。宋家老大找不到床位,只能來找弟弟。
林蓉第一時間找朋友,安排了vip病房,宋謹也第一時間飛回國。正好放月假,宋煜和樂知時也趕去了醫院。
樂知時對爺爺的很深,在他還上小學的時候,爺爺在家裡住過一段時間,當時還教他在公園裡玩陀螺,傍晚帶著他去玩小區裡的健材。有時候寒暑假,爺爺也會來他們家住一陣子,給他做很好吃的小龍蝦。
所以他和宋煜去的時候,用自己目前變得格外珍貴的零用錢買了一個很大很漂亮的水果籃。宋煜嫌棄他來醫院還背這麼重的書包,並說只有傻子才會在醫院門口買果籃,但樂知時覺得只要吃進去就不虧,而且大果籃很有排面。
宋煜懶得反駁,但是替他把沉重的排面接了過來。
vip病房門口很清靜,兩人進去之前還以為會看到一個虛弱的老人昏迷在床,沒想到爺爺正生龍活虎地看著天龍八部電視劇,一瞧見倆孫子,差點下床。
“您小心點,別。”宋煜放下果籃,“這是樂知時給您買的。”
“哎呀,這麼大的果籃,這也太有面子了,可惜我沒有可以炫耀的病友。單人病房太無聊了。”
樂知時才是親孫子吧。宋煜在心裡搖頭,上來對著爺爺說了一通有關骨科手後的注意事項。
“小煜啊,你怎麼還是這個樣子,比我這個老頭子還死氣沉沉。”爺爺衝著樂知時使眼,“樂樂,我要的東西你給我帶來了嗎?”
樂知時嗯了一聲,把自己的書包擱在沙發上,拉開拉鍊,宋煜這才知道書包為什麼這麼沉,裡面裝滿了全套的《七龍珠》。
宋煜嘆口氣,“……爺爺,你要多休息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爺爺戴上老花鏡,翻開一本,“這麼舒服的床,還有漫畫可以看,再沒有比這更好的休息了。”
樂知時給爺爺介紹完順序和故事梗概,便拆開果籃的塑封,拿了個蘋果準備洗給他吃,但爺爺說病房裡的水管今天停了還沒修,他只好出去洗。
“右轉,走廊一直走到底,然後左轉啊。”
“知道啦。”
樂知時挑了個最大的蘋果,按照爺爺說的路線往洗手間走,沒想到在休息區遇到了大伯母和的新兒媳,似乎正在買咖啡。樂知時停下腳步。
他在思考應該如何稱呼。
大伯母的兒子的老婆,是……
重來,大伯母的兒子是堂哥,堂哥的老婆是堂嫂。對。
算出正確答案的樂知時產生了一種莫大的自豪,並準備好了給新來的堂嫂的問候,沒想到不遠的兩人先聊起了他。
“媽,剛剛過來的那兩個,哪個是堂弟啊。”
“自家人都認不出來嗎?”
這句帶著明顯訓斥的聲音讓樂知時怔了一怔,頓住腳步。
笙笙,笙笙……他總是這樣喚她,溫柔而繾綣。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,一身明華,公子如玉,矜貴優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別人’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,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。他有個溫柔的名字,叫時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,在她公寓的電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贊嘆,眼睛移不開,“我能……摸摸嗎?”他詫異。她解釋:“抱歉,我有輕度戀手癖。”他遲疑了比較久:“抱歉,我有輕度潔癖。”頓了一下,很認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嗎?”搖滾巨星姜九笙,是個戀手癖,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,湊巧,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來,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著身,拿著手術刀,滿手的血,滿地的血,一地殘肢斷臂,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。她問:“你在做什麼?”他說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將她的衣服撕碎,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。他說:笙笙,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說:笙笙,醫不自醫,我是病人,血能讓我興奮,讓我殺戮,而你,能讓我嗜血,是我殺戮的根源。他說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殺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說:時瑾,地上有血,會臟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著我走。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,愿意陪他墮入地獄。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,愿意為她放下屠刀。 本文治愈暖寵風,1v1雙處,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,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‘溫潤如玉’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……滾浴缸的蕩漾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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