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了一段小路,時雨著前面的涼亭里有個模糊的影。
定了定神,腳步加快了些。
聽到靜,喬義良迎了上來:“小雨……”
時雨很反他自來的稱呼方式,不悅道:“我姓時。”
喬義良看起來,依稀還有照片上年輕時的影子,不難辨認。
面對時雨的冷漠,喬義良似乎有些尷尬:“是……跟你媽姓,好聽的。說起來,我們之前一起商量過你的名字,喬櫻,你媽喜歡櫻花……沒想到,最后發生了那麼大的變故。”
每每聽到喬義良提起從前的事,時雨都有種吃了蒼蠅的覺,眼前這個男人,他憑什麼幾句懺悔就能被原諒?一切的始作俑者都是他。
他但凡真的有點懊悔之心,不會在現在才找上門來。
時雨把母親留下的信件塞進了喬義良懷里:“這是我媽從前寫給你的信,全都沒寄出去。你應該好好看看,好好想想,你有多混蛋,你毀了我媽的一生!”
喬義良借著涼亭里的燈打開一封封的信件,專心致志的查看,一個字都沒下。
那麼多的信件,他看了足足一個多小時,再抬頭時,已是老淚縱橫:“不是我不去找你們,我走的時候,你媽懷著你,結果我做生意被坑了,判了三年。出獄時我沒臉回去見你們母,想要拼出個名堂來再風風的回去,沒想到,等我生意稍稍有了起,你媽就已經……”
聽起來似乎是有可原,但是時雨心里依舊是冷的:“你有那麼無辜麼?那我媽就活該到死都被你辜負著嗎?那我呢?我媽沒了,我還在,這些年,你從來沒找過我,從來沒盡過義務。”
喬義良深吸了一口氣:“我那時只是剛夠溫飽,整日里顛肺流離的,怎麼能好好把你養大?知道你在江家過得很好,我不敢打攪……但是我一直在關注著你的一切。前幾天,我在網上看到了一些關于你的信息,查到你離開江家了,所以才過來找你的。”
從網上看到關于的信息?時雨皺起了眉頭,是那些流言蜚語麼?
沒問喬義良是怎麼看待網上的事的,一言不發的轉離開,要做的事已經做完了,以后都不想再看見這個男人,就像從前他不曾出現在人生里一樣,以后也不需要。
喬義良快步追上,拽住了的手腕:“小雨!你先別走,給我個機會補償你好嗎?我知道我錯了,我罪該萬死……”
時雨惱怒的掙扎著,半天都沒掙開。
暗看著這一幕的蘇離,神凌厲了起來,將里叼著的煙撇在地上踩滅,這會兒地上已經有好些煙了。
正打算上前,喬義良松開了手:“你現在剛從江家出來肯定沒什麼錢吧?這里有張卡,你拿著,盡管花。要不你跟我走吧?跟我去海城,我給你一套房子,給你安排最好的工作。”
時雨將銀行卡丟在了地上:“我不需要!請你讓開!還有,以后不要再找我,我們沒有任何關系!”
笙笙,笙笙……他總是這樣喚她,溫柔而繾綣。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,一身明華,公子如玉,矜貴優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別人’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,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。他有個溫柔的名字,叫時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,在她公寓的電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贊嘆,眼睛移不開,“我能……摸摸嗎?”他詫異。她解釋:“抱歉,我有輕度戀手癖。”他遲疑了比較久:“抱歉,我有輕度潔癖。”頓了一下,很認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嗎?”搖滾巨星姜九笙,是個戀手癖,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,湊巧,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來,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著身,拿著手術刀,滿手的血,滿地的血,一地殘肢斷臂,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。她問:“你在做什麼?”他說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將她的衣服撕碎,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。他說:笙笙,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說:笙笙,醫不自醫,我是病人,血能讓我興奮,讓我殺戮,而你,能讓我嗜血,是我殺戮的根源。他說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殺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說:時瑾,地上有血,會臟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著我走。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,愿意陪他墮入地獄。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,愿意為她放下屠刀。 本文治愈暖寵風,1v1雙處,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,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‘溫潤如玉’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……滾浴缸的蕩漾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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