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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明官》 第28章 別自作多情了

在國朝,告狀和審案也是按照一定程序進行的,絕非那麼任意隨便。每月三六九是放告牌的日子,只有這個時間才能遞狀子,人命和強盜等重罪除外。上次方應扭送譚公道見,也是因爲涉及到衙役才特事特辦,當堂理。

遞進了狀子還要經過覈查,準了狀子後纔算進審案程序,並在衙門外八字牆上公示,同時派出衙役持票通知被告上公堂時間。

例如眼下方應就被傳喚了,因爲白梅姑娘狀告他賴債和傷人兩項,後天要到縣衙大堂聽審。

縣衙都是大清早開始運轉,而方應並不住在縣城裡,所以當天出發肯定來不及,需要提前一天到縣城。

這日,方應又去了上次來縣城時投宿過的西廟,與他同行的還有里長方逢時和塾師王先生。三人掏十幾文錢住了一夜,次日清早啃了幾口乾糧,喝了幾口井水,便去了縣衙儀門外等候。

淳安縣在政治劃分中屬於事簡的小縣,案子並不多,但與方應同日審的案子有兩三起。聽說有些事繁的地方,一到審案日期,大堂前滿院子都是原告和被告等候,地方疲於應付、苦不堪言。

不過此時院子中仍然有些閒人探頭探腦,都是通過各種門路混進來的。因爲八字牆公示上寫的明明白白,今天將審理和本縣頭牌名白梅有關的案子,所以有些閒人來看熱鬧了,說不定還能近距離欣賞白人風姿。

“別做夢了!”有況的人對這種想法嗤之以鼻,“白姑娘雖然不是良家子,但也不便衆目睽睽下在公堂上拋頭面,肯定是找人代勞。”

這話沒錯,在審案時,相關子可以讓親近之人代替上堂,不必自己拋頭面。不過話音未落,卻見前頭大門一陣驚。有個年輕子帶著面紗,在旁邊老婦人的扶持下娉娉嫋嫋出現在人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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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白梅姑娘居然親自到了?”先前說話那人目瞪口呆,這可不同尋常。

白梅進了院中,左顧右盼,很快就發現了站在階下的方應一行人。走上去,對方應道:“方小哥兒,奴家上次險些被你唬住。後來打聽過,你只不過是寫了首詩詞,一時中了縣尊大老爺心意,故而見了見你,其餘再無干系。這回證據確鑿,打司你輸定了,不知道還有誰能救得了你。”

雖然隔著面紗,看不清的神,但方應可以想象到的得意。不過這無所謂,方應的答道:“今天公堂之事,其實與你沒什麼關係,不要自作多了。”

白梅姑娘想破腦子也沒想明白這句話是什麼意思,什麼無關?但到方應並沒有將放在眼裡的德,與他父親方清之簡直如出一轍。

再次被深深的刺痛了,默唸幾句“不是不報時候未到”,冷聲一聲站到了階下另一側。

只聽得堂上皁隸大喝一聲:“白梅狀告方應一案,傳原告被告上前!”

白梅和方應各從一側拾階上了月臺,跪在石板上。又讓方應一陣不適應,不得功名,終是螻蟻啊。

汪知縣習慣的猛一拍驚堂木,喝問道:“堂下何人?報上名來!”

“奴家白梅,系本案原告。”

“小民方應,承老父母傳喚到此。”

覈準了兩人份,汪知縣又問道:“方應!白梅告你欠債三十兩和毆傷討債人兩項,你可招認?”

白梅側頭覷方應,看此人還如何狡辯!卻聽見方應對知縣稟告道:“小民父親曾欠下鄰村王德三十兩銀子債務,後聽此項債務被轉給縣城白梅,於本月到期,故而應當屬實。至於毆傷討債人之事,實屬討債人行跡惡劣,同村鄉親出於義憤,並非蓄意滋事賴債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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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姑娘沒有想到,方應完全沒有辯解,居然痛痛快快的全部承認了。據打聽來的請報分析,方應絕對有能力巧舌如簧,不會這樣誠實。

汪知縣繼續審問道:“既然欠債爲實,那你爲何至今拖延,以致被債主告上公堂?須知世間也有父債子還的道理!”

方應道:“小民母親早亡,父親遊學在外兩年不歸,平時只知埋頭讀書,又不善經營,如今家徒四壁孤苦一人,實在無錢還債,還老父母明察。”

汪知縣又轉頭問道:“他家實如此,白梅你看如何?”

白梅叩首道:“好教大老爺知曉,方應父子名下有田地三畝,可抵價十五兩。此外所欠十五兩,請方應抵債,罰在奴家院中做滿三年,如此便可兩清。”

方應暗想,果然最毒不過婦人心,這樣壞人前程和殺人也沒什麼區別了。

汪知縣須不語,片刻後對方應道:“如此認罰,也是個了結債務的法子,你可願意?”

方應道:“老父母明鏡高懸,小民雖然年,但也知道讀書上進,學習聖賢道理,立志要應考今年縣試!賣田可以接,但豈願自甘下賤爲他人奴僕?如此沉淪,終生再無上進之!小民只有這番苦衷,求老父母諒,不要絕了小民讀書求知之心!”

白梅到有些不妥,但卻想不出門道,不明白方應心意在何,莫非就是爲了裝可憐求同?但欠債鐵證如山,知縣也不能當場抹掉。

汪知縣臉稍緩,和道:“方應!若照你自述,原來也是知曉發的有志之人,敢讓鄰里擔保爲證麼?”

方應答道:“吾鄉里長和社學蒙師看我年,均陪同前來。此刻正在堂下,老父母召來一問便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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汪知縣便吩咐皁隸,將方逢時和王塾師上前來。

只聽得他二人,一個擔保說“方應爲人良善,怎奈家貧,只會讀書不會營生,絕無故意逃債圖賴之心”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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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懇求道“方應在社學裡勤學好問,讀書習字孜孜不倦,至今有所小,正是雛鷹展翅之時。如若因爲父債被迫去做人奴婢,實可惜,萬縣尊憐惜”。

汪知縣嘆口氣,“志士多起於寒微之家,方應小小年紀,便知潛心於聖賢學問,不爲外所迷心神,難能可貴......”

白梅姑娘聽縣尊的口氣不對勁,很像是要袒護方應,連忙稟告道:“大老爺在上,奴家也聽過一句話,王子犯法庶民同罪,何況欠債還錢天公地道,與方應品行有何干系?況且里長乃其鄉親,塾師乃其先生,此二人證其品行,豈可輕信。”

對原告的這些話,汪知縣沒有直接表態,只對方應道:“鄰里證言確實不能輕信,如此本便考上一考,看你是否真有才學。”

“請老父母出題。”方應恭敬的答道。

汪知縣稍加思索,“既然說起你讀書之事,那便以讀書爲題,賦詩一首,有舊作呈上也可。”

過了一會兒,方應答道:“小民居於山間水邊,家貧無書,常夢見書樓一座,便曾以詩記之。”

隨即道:“人生何謂富,山水繞吾廬。人生何謂貴,閉戶讀我書。夢構讀書樓,樓與山水俱。藏書數千卷,任君畋且漁。山水契靜,讀書友軒虞。眺連近遠,誦俱恬愉。此置太古,此心遊太虛。回視塵世間,富貴吾土苴。”

汪知縣掌嘆道:“詩意不俗,有安貧樂道,也有出塵之意,果然是在讀書上用心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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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大老爺在上,奴家......”白梅急切的又要開口。

“砰!”汪知縣拍了驚堂木,阻止了白梅說話,“堂下肅靜,聽本道來!昔年太祖高皇帝有諭:世有賢才,國之寶也,古之聖王,恆汲汲於求賢;舉賢任才,立國之本,雖有至聖之君,猶以用人爲重。

是以朝廷特重人才,既然本奉皇恩牧守地方,當以興人才爲己任,斷不能忍有珠之憾!”

隨後,汪知縣口述,旁邊小吏筆記,迅速出了判詞:“天大地大讀書最大,考試乃國家掄才之典,又關係人之前程,絕不可輕廢。於今縣試府試在即,明春道試亦不遠。朝廷向來惜人才,本亦不惜爲此破格,特許學方應債務日期順延,如若學業先有,豈不人之哉?

故判:考試結尾之前,嚴債主以催之事幹擾學考試。縣其餘學及生員亦可援引此例,今後有志於舉業者,若本科考試之前三月有欠債,考試結尾之前可暫緩償還債務,不必另行赴衙申訴。”

汪縣尊這個公然偏袒欠債人的判決,大大出於所有在場人的預料,堂上堂下頭接耳議論紛紛,但衆人細想後似乎又在理之中。

因爲律法不外乎人!國朝判案依據不僅僅只有律例,也可以依據道德,最極端的做法便是著名的“春秋決獄”,用經義來斷案。

在此案例中,汪縣尊先搬出了太祖皇帝聖訓,又從惜人才、助人前程角度判決債務延緩,那再合適不過,妥妥的照顧到了人

不管怎麼說,給窮山村小年一次專心考試上進的機會,是慈悲心大善事。而且汪縣尊甚至藉此機會舉一反三,把這項條令擴展到所有讀書人上,更是極有意義。

賦予讀書人考試前三個月不用還債的權利,讓他們得以專心準備考試,若爲了常例,可謂是鼓勵人心向學、教化地方的一大善政!很值得頌揚!

“老父母英明,小民激涕零,本縣寒門學子亦益良多,實乃吾輩之青天也!”方應迅速高聲道,很是應景。別說眼下惟有讀書高的大明朝,就是五百年後,到了高考時不也是一堆堆的特事特辦例子。

白梅呆呆的跪在地上,這個判決,太出乎意料。一是沒有料到知縣如此偏袒方應,自己一丁半點的好也沒得到;二是以的小人見識,一時也真想不明白這個判決的關竅在哪裡。

突然記起上堂之前,方應說過的話——今日之事其實與你沒什麼關係,別自作多了。

難道方應和汪知縣自始至終都在演雙簧,而無論如何,也註定影響不到這個結局?

所以表面上是積極推這場司的主要參與者,其實只能算看客,因而才被方應諷刺爲“別自作多了”。

難道自己主生事,只是爲了讓他們兩個在自己面前演雙簧?想至此白姑娘有所悟,汪知縣和方應本不是演給看的,連看客都算不上!

難怪這兩人一個假惺惺的說自己刻苦用功,一個假惺惺的褒獎對方是人才,還當堂出題考驗勞什子詩文,一切都是爲了最後結局的墊場!兩人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!只有自己還傻乎乎的在中間當背景小丑。

久歷歡場,自詡拿喬拿樣演技出衆,可是今天在這二位面前慘敗了。

方應哪裡管得了白梅怎麼想,判決出來後他心中一直暗笑不已。今天這場司,他和汪知縣各取所需,真是雙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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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有人反應更新時間不穩定,我以後盡力改正,儘量在晚上八點左右更新。當然加更和補更不在此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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