裴云為一個長得英俊的學霸,自是從來不缺乏慕者。也時常收到各種小禮,有當面送的,也有匿名的。
比如好看的書,寫著漂亮詩句的本子,包裝的巧克力,諸如此類。
他第一次收到一袋鮮牛,本來是沒當回事,但是連續幾天后,就有點坐不住了。雖然牛不貴,但每天收到這樣的禮,他還是有些過意不去。
終于在一個早上,他逮住了送的工人,然而那工人卻一問三不知,只說有人訂了,特意代送到這里。
看這送工一臉迷茫,裴云沒有再追問下去,只拿著牛回了宿舍。
有人給他訂了牛的事,宿舍的人已經知道。
看到他拿著牛上來,還躺在床上的王瑞笑問:“知道田螺姑娘是哪個了嗎?”
裴云搖搖頭:“我待會兒打電話去查一下。”
兩人正說著話,頂著一張熬夜臉的周煜從外頭進來,大約是聽到了兩人說話,隨口道:“查什麼查?人家匿名就是不想讓你知道,你查到了無非是要去拒絕人家,何必傷人的心。”
王瑞大笑:“咱頭牌經驗富,說得準沒錯。”
裴云不以為然:“他還知道怕傷人心,都不知道傷過多了!”
周煜輕笑:“我可以,但你不行。”
王瑞認同地點頭:“這話在理。”
因為裴云是公認的好學生。
裴云只覺得好笑,搖搖頭并未放在心上,然后坐在桌前,盯著手中的牛若有所思。
很奇怪,他也收到過很多看起來都費盡心思的禮,這對他來說都是困擾,能拒絕的都會拒絕。他給不了別人期待,就不會留下幻想。
但是從來沒有哪個禮,像每天早上的這袋牛,完全談不上貴重,但讓他心里有種說不出來的微妙覺。
好像是心里頭被人揪了一下,有點溫暖,還有點莫名的忐忑和期待。
對他目前的人生來說,是無法負荷的累贅。
偏偏他舍不得這一點點的悸,所以在稍稍猶豫之后,他決定不去追究底那個為他訂下牛的人到底是誰。
也許留下一點期待也不是壞事。
給自己,也給別人。
周煜見他發呆,忽然手將他手中的牛拿過來:“你喝不喝?不喝我喝了,正好懶得吃早飯,喝完直接補覺。”
裴云忽然站起來,張兮兮地將牛搶回來:“我喝的。”
周煜愣了下,神莫辨地看著他驚惶的臉,勾輕笑了聲,沒再說什麼,只一骨碌爬上了床。
裴云見他將簾子打下來,問道:“你又不上課去?”
周煜將腦袋埋進枕頭,甕聲甕氣唔了一聲:“昨晚通宵,還上什麼課?”
裴云嘆了口氣,憂心忡忡地搖搖頭,將牛裝進書包里出了門。
南風這些日子心特別好,每天早上可以和喜歡的男生一起跑步說話,遠遠看到他從車筐里拿出牛放書包中。
以至于沒有課的早上,一個人去圖書館自習室學習,走在那條臨湖校道上,整個人都步履輕快,心舒暢。
這天帶著早餐,在湖邊長椅找了個位子,邊吃早餐邊背單詞。
正拿出牛了吸管喝,忽然覺旁邊有人在看自己。
下意識轉頭,看到了一張見過幾次的臉。
半長不長的栗頭發,被湖邊的風吹得有點,將眉眼遮住了大半,于是雙狹長的黑眸,就更顯得幽深清冷。
嚴格來說,他看的不是南風,而是手中那袋牛。就那樣盯著,若有所思,沒有說話。
南風一時不防在這里遇到他,又被他那莫名其妙的眼神,弄得有點發虛。將牛放下來,干笑著朝他打了聲招呼:“學長早啊!”
據所知,這家伙晝夜顛倒,三天兩頭在外面網吧包夜通宵。
竟然能在這個時候遇到他,真是奇了怪了!
周煜輕笑了一聲,手隨意將額前的頭發了下,出那雙好看的眉眼,任由晨傾灑在他的臉上。
饒是南風對這個人沒有半點好,但心里頭也不由得微微一。好像有點明白了,為何那麼多生對他前仆后繼。
他確實有一張好看至極的臉。
“早!”
在南風以為自己的招呼得不到回應時,周煜卻不不慢應了聲。
簡單的一個單音,卻有些玩味的語氣。
南風愈發發虛,發覺他的目還停在自己手上,下意識將牛放在另一側。
周煜低低笑了一聲,沒再說什麼,折離開。
走了幾步,忽然又轉頭,輕描淡寫道:“裴云喜歡喝你手中那種牛的。”
然后意味深長地勾笑了笑,揚長而去,留下坐在椅子上驚愕的人。
南風第一個念頭是,他知道裴云的牛是送的?
第二個更可怕的念頭是,那裴云是不是也知道了?
雙頰竄上兩團火,簡直有點不敢想下去。
這個念頭讓南風心緒不寧了一整日,直到第二天早上,努力裝作跟往常一樣,與裴云打招呼,風輕云淡地聊天。然后小心翼翼觀察他的表,確定沒有發現任何異常,才稍稍放心。
一連幾日,都是如此。終于暗暗松了口氣。
看起來裴云并不知那些牛是訂的。
所以,只是周煜發現了的?
想起那天周煜留下的那個意味深長的笑。
這種被人發現,尤其是被裴云邊的人發現的覺,真是糟糕了。
東區這邊說大不大,說小也不小。若不是南風每天早晨去場跑步,遇到裴云的機會,一學期恐怕也沒幾次,何況是生活完全沒有規律的周煜。
可偏偏他最新的友是顧涵,而顧涵就住在南風的這棟宿舍樓。
所以隔三差五下了晚自習回來,總有那麼一次,會看到送顧涵回宿舍的周煜。
跟其他在宿舍樓下依依惜別的不同,周煜和顧涵幾乎沒有太親的舉,有時候顧涵還未轉,他就已經先轉頭走開。
南風不止一次,遠遠看到顧涵的笑容僵在失落的臉上。
很顯然,周煜不是一個合格的男朋友。
在南風的印象中,僅有的幾次幾面,周煜給的覺,總是帶著些玩世不恭的冷漠,而且仿佛永遠都心不在焉。
很難讓人相信,這樣的人會是一個劈的花花公子。
然而這就是事實。
南風不得不得出結論,也許這種壞男生的特質,確實會吸引很多生。
雖然不理解,也永遠不會理解。
因為牛事件,南風每次見到他,多多有些心虛。
每次禮貌地主和他打招呼時,總會小心翼翼觀察他的表。
因為裴云對還是一如既往的坦然,他相信周煜還沒有出賣。
但每次看到他,總是忍不住猜想,他到底會不會告訴裴云?或者什麼時候告訴裴云?
像是被人拿住了七寸,還是一個不能算得上認識的人。
這種真是讓人心中不安。
好在周煜從來都是一副冷冷淡淡的樣子。
對于主的招呼,他頂多是面無表的嗯一聲。那雙遮在頭發下的狹長眼睛,沒有任何溫度。
南風想,他可能連的名字都不知道。
對他來說,應該就是一個見過幾次的陌生生。
他看起來那麼冷淡,應該不會有興趣跟裴云八卦一個陌生生的暗。
這是南風唯一能找到的自我安方式。
作者有話要說: 頭牌祝大家人節快樂~
蘇墨隨便從酒吧中拉了個男人去前男友的婚禮上砸場子,卻不想拉到的竟然是前男友的叔叔。 從婚禮上下來,蘇墨揪著這位叔叔的衣角,「叔叔,你家缺嬸嬸嗎?有名無實的那種。」 叔叔看著她,思考了兩秒,「缺。」 次日看著手中的小紅本本蘇墨欲哭無淚,喝酒真能誤終身啊! 拿著本本蘇墨湊到男人身邊,「叔叔,這事,還能再商量一下嗎?」 男人系好領帶看她一眼,「叫老公。」 蘇墨...... 包子在旁邊對著男人竪起大拇指,「爸爸,三十多年了,你終於做了一件對的事。」 {本文1V1,男女主身心乾淨,包子出沒,很寵,很萌,很悶騷。}
南初出身在京城六大家族之一的南家,含著金鑰匙出生,是謂天之嬌女。偏偏還長得明豔動人,勾人魄魂。18歲時,恃美行兇,一時興起撩撥了燕大的高嶺之花江時逸,再後來始亂終棄,一走了之。五年後,兩人在觥籌交錯的酒會上相遇,彼時地位轉換,江時逸搖身一變京圈太子爺,“好久不見,南初。”沙啞低沉的嗓音,隱晦的眼神,與記憶中的少年模樣重疊。京圈中誰都知道,招惹誰都不要招惹江家那位太子爺,江時逸為人薄情冷欲,不茍言笑,清冷矜貴,生人勿近。後來,在某個盛宴結束後,傳聞薄情寡欲的他把人抵在豪車上吻得難舍難分,眉眼間盛滿溫柔繾綣,音色暗啞,“南初,吻我。“
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。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,性情安靜溫軟。 女孩有個祕密: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。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,都是聞知剝,剝到手指生疼。 只換來一聲冷嗤:“反胃,拿去扔了。” 後來,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,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。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,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。 生日那天。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。“你許願,想考上A大嗎?”聞知問。 賀嶼之卻閉上眼,聲音澀然:“不” “我許願,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。” 聞知悄悄想,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。 — 可第二天,聞知去找賀嶼之,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。 那些人起鬨說:“你不會真喜歡她吧?” 少年倚在牆邊,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:“怎麼可能?” “看她可憐,做做善事而已。” - 聞知被騙了好久。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,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。 後來,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,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。 眼尾泛着急色:“知知,我錯了。” 聞知卻垂着眼,轉身便走。 “麻煩別再來找我。” 直到第二天回來,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。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,淋了一夜的雨,可憐巴巴的。 “可是我想你。” “很想很想。”
【現言+甜寵+雙潔+無雌競+男二火葬場+HE】白月光為了學業拋棄他出國,傅景浩轉身就和青梅在一起。她家權勢煊赫,事業上能幫襯他,照理說傅景浩該滿意,可所有人也都知道,他堂堂傅家大少的未婚妻——是個傻子。朋友奚落,身邊人嘲笑,漸漸讓傅景浩心頭疼惜化為煩躁窒悶。白月光回國,他刻意忽略她,冷淡她,可不知何時起,她身邊有了另一個男人。他怒沖沖上門,卻在見到那“野男人”的瞬間傻了眼。“小……小叔叔?!”傅淮序浴袍半敞,脖頸曖昧紅痕難以掩藏:“過來,見過你嬸嬸。”——在別人眼里,姜西檸不過是個長得好看的傻子。但于傅淮序而言,她是他黯淡世界里的一束光,更是他獨一無二的小月亮。皎皎月明,昭昭西檸。可他不過出國去治眼疾,回來后,心上人就變成了侄子的“未婚妻”。侄子的……未婚妻。皎皎明明是他的,怎麼就成別人的了。他只有皎皎了,他們連她也想搶走,既如此,就別怪他不擇手段! PS:女主不是智障哈,日常交流無障礙,畫畫天賦MAX,一分傻兩分白十萬分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