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年前林湘從路邊撿了個失憶男人回家。男人肩寬腿長,還有一張下海起碼十萬起的臉,林湘可恥的心動了,趕潮流玩了一把閃婚。結果,狗男人恢復記憶第一件事就是和她離婚,理由是回去繼承家業。林湘……離就離,是錢不香了,還是小奶狗不粘人了,她何苦一棵樹上吊死。離婚當天,林湘甩出離婚協議裏面的加大加粗的幾個字震驚整個雲城,【對方不行,沒勁兒】離婚後,她身邊小奶狗小鮮肉不斷,一次聚會閨蜜問她會復婚麼?林湘嗤笑,誰復婚誰是狗!深夜,她接到電話。哪位?汪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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